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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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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六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朦胧中看到你身着一袭白袍,醉捧半壶美酒,像酒中仙一样飘然而来。

在我的生命刚刚开始时,朦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虽然对于你的诗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断的咀嚼和欣赏中,也渐渐懂得了一些。“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句诗词脍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种温馨的感动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在儿时,我欣赏你的非凡才华!

你放荡不羁,一个酒壶竟成了你毕生的挚爱。你引吭高歌,仿佛天生天养。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脱靴研墨,视名利如粪土。你举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称臣是酒中仙。”举杯,饮尽风月;举杯,引吭高歌;举杯,放荡不羁。那时,我欣赏你你将自由进行到底的勇气!

你说“长风破浪会有时。”你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乐观。你笑看风云,似乎一切离你远去,只剩下一个空灵的世界任你游荡。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无人问询的孤独;你醉饮美酒,豪挥笔墨,写尽满腔热血。一张薄薄的宣纸写不了你满腔的豪情,一支秀长的毛笔话不尽你一生的壮志。后来,我欣赏你无以言语的豪迈!

当思绪静静回放,情节慢慢梳理时。偶然发现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满身才华但无处施展而悲愤;你愤恨世道炎凉,感到仕途艰难;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对未来充满希望,你也因此对自己满身才华的施展而满怀信心……“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身为游子的你心中满怀惆怅;你对着高堂明镜,心中延绵不断的伤感竟让青丝变为白发;你厌恶官场险恶,愤恨之中的你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高呼“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现在,我欣赏你不畏权贵的清高。

原以为你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但现在看来却遍布坎坷。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懵懂没有参悟透你如此复杂的内心吧!原来,你的一生也会被风中翻飞的秋叶遮挡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来,这才是你坎坷遍布而又诗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才华,欣赏你的勇气,欣赏你的豪迈,欣赏你的如此种种。最重要的,是欣赏你的乐观豁达和绚丽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简简单单八个字,却能够反映出北京的精神和涵养。作为一名正在为奋斗的“新北京人”,我不仅要认真思考一下我眼中的北京精神。

  精神之核心——爱国

北京,中国的首都。62年前,在这里举办了开国大典——从此,新中国站起来了。见证着中国重新腾飞的北京,也被定格在了中外记者的相机里——天安门城楼上主席的笑脸、广场上广大劳动人民的欢欣、将士们浴血之后的泰然… …无不在北京,无不在宣告着他们对这个国家的热爱。岁月流逝,到了今天。今天的北京,依然在一步步见证着祖国的发展。爱国精神是北京的核心,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精髓——创新

我印象中的北京,灯火通明、川流不息,处处充满现代化的气息——事实却也如此。中国的硅谷在这里,中国几大名校在这里,世界人才的精英在这里… …精神中的“创新”二字,不就是针对发展中的北京而言的吗?是啊!我们时刻都要怀揣着创新的精神,建设北京,建设中国!让中国自主的产业越来越多!创新精神是北京的精髓,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特征——包容

走在北京,你会觉得这里色彩缤纷——既有新城的现代化、国际化,又有古城的古色古香、文化底蕴。是的,北京是包容的。她包容着文化——新与旧,中与西;她包容着人才——五湖四海,世界各地。她的包容,甚至从一草一木都能觉察,她包容着一群有一群有梦想的人在奋斗。包容精神是北京的特征,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品质——厚德

“德”是中国人最看重的品质,而北京人却把这个字全是得很好——带着皇城根儿下的大气与悠然,北京人重德、厚德。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向他们学习,慢慢“厚德”呢?厚德精神是北京的品质,北京在向前。

北京,这许多人为之倾倒、奋斗的地方,正在以“北京精神”为信仰而迈进着。让我们一同拼搏、一同成长吧!

北京在向前,中国,在向前!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究竟是什么样子?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胆小,我懦弱,我幼稚,我害怕孤独,害怕黑暗……对,没错,这就是我。可这是真的我吗?好像是,但又好像不是。记忆中的自己也不全是唯唯诺诺,战战兢兢的样子。记忆中我也有,不属于自己的样子。学习韩文的时候,中韩关系还不像现在这样,大概也就是14岁吧。那时候学习韩文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喜欢,因为想要了解韩国的风土人情,因为想要看到和韩剧不一样的韩国。多少人嘲笑我那一点点不堪一击的坚持,甚至都帮我预估了放弃的时间。可我却坚持下来了,除了没考韩语证,其他几乎都做了。本来打算今年暑假去考证的,现在也不知道还行不行。

14岁,也就是学习韩文的那一年,我为了上学离开了父母去住校。其实,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出去过,说不害怕,那是假的。为了不让他们担心,我什么都没说,看着他们帮我收拾东西。他们说不担心也是假的,只不过为了让我独立,就只好这样。看着他们渐渐远去,心里挺不是滋味,不过想想未来终究要自己一个人面对,不能一直依赖他们,也就有点释怀了。在公寓里住了三年,我有了帮我处理一切的新宇哥哥,有了和我一起捣乱的小小闺蜜,还有需要我帮忙的学弟学妹。在公寓三年,我回到家只告诉父母开心的事,从来不说烦心的事,直到现在也是这样。到现在,父母也不知道我打过架,化过妆,旷过课。 17岁,参加中考。没有什么轰轰烈烈,也没有什么东张西望,只有冷静淡定的内心。对自己能考上高中的把握并不大,但我不想放弃。也幸好我没有放弃,不然就不会有现在的高中生小白了。

没错,这些也是我,和平时不一样的我。少了幼稚,少了懦弱,少了胆小。我不会说哪些不是我,也不会说哪些就是我。我可是有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想要完完全全的定义我,还需要下一点功夫哟!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