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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我的高一作文锦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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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我的高一作文锦集八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时常在想,十年后的我会是什么样子呢?

未来的时光总是不可预知的,而我们对于未来是活在过去的人,在手指间流淌的过去的时光也已经成为过去。

未来的每一刻都是存在的“意外”,但我却想让这十年来的快一些,十年后的我28岁,青春也已快从身边溜走,也许那时候我也有了自己稳定的工作,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不是像如今的人们一样与最初的梦想背道而驰,生活也会按部就班的进行着,每天准时上下班或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晚上回到家之后与老妈一块做美味可口的饭菜,然后一家三口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十年前的我心怀梦想,考上一所好大学,让父母过上舒适的生活,想成为家里的骄傲,我相信十年后的我一定会做到这些,尽管那时候会为生活奔波,体会到生活的酸甜苦辣,但那都是我真正想要的,也是我为之奋斗的一切。

十年后的我,大概不会成为剩女吧,也许会有一个很会照顾我的男朋友,宠溺我的爸爸一定会观察与考验他很久吧,我们会互相见过父母,然后一块为将来的家奋斗,我们会平时煲煲电话粥来打发牵挂对方的时光,在周末像很多情侣一样约会,吃饭,看电影,晚上会送我回家,然后上楼坐坐与爸爸一起喝茶聊天。也许我们很快就会结婚,举办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我会挽着爸爸的胳膊走向他,然后爸爸会郑重地把我的手交到他的手上并祝福我们,还有在旁边为舍不得我而哭泣的老妈,我也一定会哭。那情景,真的不敢细想,只等十年后逐一去实现。都说人会很早就见到自己的另一半,只是,我现在见过他了吗?

十年后的我,身边也会有朋友,不需要很多,三五好友,哪个都值得交心,不定期的联系,而那些十多年前的朋友一定会在其中吧,毕竟我们说好要一直做好朋友,一万年不许变的,我们会时不时的聚在一起回忆十年前的自己,然后毫不留面子的嘲笑那时候对方,谈论老师们平时的口头禅,谁是哪个老师的课代表,身边的朋友的八卦,谁的外号叫什么,那时候的自己暗恋着谁,想气这些我们一定会笑的肚子疼吧。我也会在失意的时候找他们,会去街边的小饭店向他们吐露心事,他们不会怎样的安慰我,只一个劲的责备我为什么让自己那么累,然后默默的为我擦去眼角的泪水,喝的酩酊大醉后,闺蜜会叫我去她们家留宿,打电话给爸妈叫他们不用担心我,人生得此群知己,夫复何求?

十年后的我,一定也会如现在的我一样没事会写写日记,记录自己的生活,也会拆开十年前的日记重新回到十几年前的自己,再次在脑海回忆那些有些发黄的纸上的喜悦与感伤,会在夜晚寂静无人时弹奏一样乐器来消遣内心的孤寂,那时候喜怒不形于色,逐渐领悟许多道理,只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十年过后在无此十年,珍惜现在的生活,便是最好的纪念。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在初中的时总觉得高中离我是几百里后的事情,却不料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来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时间,那三年的友谊就进入了高中。

如果说小学年少太无知不懂世界那么大也不知道未来会有那么多的烦恼,相信着世界有潮人这一类人,那么我认为小学是暖色的,因为它是我青春当中最天真的时期;如果说初中是刚刚进入青春期,我们都是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还不太会为自己的前途未来所迷茫,走投无路那么我认为初中是彩色的,因为它承载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时期;如果说高中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你该为你的将来做打算,那么我认为高中是黑与彩所结合的,因为它代表着我们不再是小孩而是迈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时期的好朋友很多个,下课的总是三五结伴地说着有的没的。初中时很讨厌学校,讨厌食堂却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结束的那一天却发现自己竟那么喜欢那个曾叫做“地狱”的学校还有那个班级。当时对未来还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读哪所学校如同迷路的儿童等待着一个人牵引他回家。

刚进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样了,好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接触的人和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后来发现是自己成长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够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现在要的不仅是能玩得起来,还要真心交谈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这句话真的说到我心底儿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时候伸出援手的才是真的挚友,而在你风光时讨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过一个挚友。朋友是你青春当中的一味添加剂,他会给你的人生画纸上增添出红、黄、蓝、黑,她会成为你离开家后坚强的后盾。未来的十几年中,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将变得单一,在你还未老去时请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颜色!

“青春”这一词是无形的,但它总会出现在有形当中。比如当你听到别人说你居然长这么大了,你会发现自己真的已长大了,你的父母已满头白发,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每个人的脑海里都有许许多多令人难忘的事,但是在我心里有一件印象最深的事。是什么呢?请往下看!

前几天,我在公交车站牌等公交车,刚进公交车,发现车子里挤满了人,我好不容易挤了进去,发现一个老奶奶正扶着扶手大口大口地喘气,她的头发白白的,短短的:眼睛旁边长满了皱纹,但看上去特别的和蔼,背有点驼,瘦瘦的,手里拿着一根拐杖。我在心里默默地想:有谁可以给这个老奶奶让个座呢?

我把头转了转,突然,我看到一位阿姨和我一样在做这个动作,她把怀中的小孩放下又用手扶住旁边的扶手,眼神里闪过一丝温努阿暖,然后,很灵活地站了起来,看样子是想给老奶奶让座位。阿姨小心翼翼地把老奶奶扶过去,用手指着空位子说:“阿姨,您看那个位子是空的,您坐到那好不好?”老奶奶看了看。摇了摇头,又向阿姨说:“给那个的小朋友坐吧,我下一站就要下车了,不要让他累着咯!”阿姨看了看小朋友,小朋友也把目光投向老奶奶,看着她说:“老奶奶,还是您坐吧!我没事。”老奶奶愣了一会儿,用打量的目光看着那位阿姨和那个小朋友,嘴角溢出一丝微笑。转眼间下一站到了,老奶奶跌跌撞撞地下车时,我听到老奶奶说这样一句话:“这种人已经很少了,我能遇上,真好!”

对啊,这件事深深的打动了我,特别是老奶奶说的那句话。我突然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想帮助别人,就不要犹豫不决,而要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别人,这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与珍贵。天下的好书趣书数不胜数,但我唯独钟爱美国著名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的《绿野仙踪》

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多萝茜的美国小姑娘,他本来和自己的叔叔、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中他与她的小狗被卷入了奇怪的奥芝国,并在这个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胆的狮子”和“没有心的铁皮人”。他们一行人一起去寻找仙人,并在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后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领,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而多萝茜与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与他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

本书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的格式情节跌宕起伏、生动有趣,使读者联想不断;还在于本书之中个性鲜明、有趣可爱的主人翁们。作者不仅巧妙地赋予了主人翁们人类所常有的性格缺点,并且又赋予了他们人类所追求的美好品质,是的他们特别惹人喜爱。精彩的故事内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节使得《绿野仙踪》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欢《绿野仙踪》里面的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她们各有个的缺点,但他们各有各的优点。本书因他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个聪明的大脑。因为他总嫌弃自己不够聪明,在平常总犯糊涂。我以为他其实挺聪明的。比如在那次与西巫女搏斗时,他沉着冷静,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帮助同伴赶走了乌鸦,为他们打败西巫女增添了一份胜算。这就是他聪明的体现。

铁樵夫全身刀枪不入,而他却希望自己能有一颗心,成为个“正常人”。在与同伴一路闯关后,因为他的善良、纯洁、勇敢、有爱心,爱之国国王不仅给了他一颗心,还让他成为温基人的领导者。

胆小狮之所以这么叫他,名副其实他就是个胆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难时,他都会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后,就连多萝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与西巫女搏斗时,胆小狮拿出了足够的勇气,他的一声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隶。

他们一行人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找到了仙人,各自实现了各自的愿望。经过一路的艰难,他们不仅收获了友谊,还为名除害,杀死了邪恶的东、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们机智勇敢,团结友爱、都为着各自的梦想而努力,不屈不挠同恶魔进行斗争,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执着。教会了我许多做事对人的态度,《绿野仙踪》的主人翁们得品质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我才会这么喜欢这本书。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小时候的事情记不太清了,但也隐隐约约记得一些,记得最深的就是小学时候了。

几岁的年纪,每天充满着希望,一天的过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点到来,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么重要,可以先放一放,过一会有精力了再做,永远不晚。

那时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还嘎吱嘎吱响的,每当冬天来了,只要一下课,我们都蜂拥而至地来到学校的二楼天台上,因为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学校设计了二楼的像天桥一样的天台,当飘了一夜的雪,空气中散发着冬天的气味的这个时候,最难以压制孩子们爱玩的天性,窗外已经是堆满了皑皑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们哈着热气的嘴角都落下了调皮的雪花宝宝的身影,怎么能没有雪球呢?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小朋友们一点都不怕冷!带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团雪,捏紧,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错了,也没关系,说不定你还可能会多一个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时候的想法总是单纯又美好的,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喜欢谁就和谁玩,不太喜欢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别担心,每个人都会有喜欢的人,每个人会有好朋友,现在想想那时候,没有勾心斗角的时候也没有心怀叵测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单纯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课余时间也是很长但很充实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发生,或许有时候并不是我们预想的那么好,但我们也会很开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见了五六岁小朋友写的小诗,读着这些诗,都会发现字里行间那些闪闪发亮的星星《灯》“灯把黑夜烫了一个洞。”《回到地面》“要是笑过了头你就会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伤心事”小时候的感觉,总是感觉那么美好,单纯,简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慢慢成长,懂事,变得圆滑。

人总要学着长大,不错的。可是也会偶尔怀恋从前,因为年少的时光总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们到了耄耋之年也会怀念现在的生活,我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我们现在还很年轻,我们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希望我以后怀恋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记住的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腊月,是我伙伴们最开心、最幸福的时刻,也是村子里最热闹的时候。人们嘈杂的声音有时像大合唱,也有时像一锅煮沸的豆浆,从早到晚都洋溢着满村满巷。

腊月的天气时常陰得发绿。难得遇到好几天好太陽,奶奶便开始辞旧迎新了。每到那时,我的心情就好得异常,整天笑哈哈的,就像个小丑。只见奶奶利索地将桌子椅子等家具搬出来,不停地擦洗。我也加入了进去,总是把肥皂泡泡弄得满天飞。

腊月是商家最忙碌的日子。店铺门前,几个小孩早已拿着鞭炮玩了,或是“砰”的一声,把我吓了一跳,或是“嗖--砰--”两声让人紧张得直捂耳朵。我总跃跃欲试,想亲自玩玩这让人惊心动魄的小红炮!

瞧,柜台前人山人海!一批批年货堆满了店铺,有的横卧,有的竖排。原来就不太大的店铺就显得更挤了。老板整天笑呵呵的,脸红红的,真像喝了酒一样。店里的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脸上总是挂着笑。

每当厚厚的积雪覆盖了我家的屋顶,覆盖了一棵棵高大的树,覆盖了光滑如镜的青石板,我就会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在雪中嬉戏。当我发现几根冰柱,就一定会毫不考虑地折下来,放在嘴里津津有味地吮着,吮一吮又马上吐了。再站起来跑一跑,大口大口地哈着热气暖暖手。虽说比较冷,但心里还 是暖暖的。等全身又渐渐热了,心情就更是好了,又在结了冰的河边滑着。似乎世界上就只有我们几个人。玩够了,便一路跑着跳着回家。屋子里有人讲几个笑话,逗得家里人哄堂大笑,屋子里洋溢着各种香气与阵阵欢笑。

爷爷总是要在门上、窗户上,平平整整地贴着大红的春联。每当这时,我总会冲上去帮忙。趁爷爷贴着时,把另一张大红纸的背面匀匀地涂上浆糊,庄重地等待爷爷来取。爷爷总会摸一摸胡子,然后夸我“乖巧”。

就这样,腊月的最后一天,在这一阵阵喜气洋洋的鞭炮声中,走进了一年中的辉煌与极致——我忘不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刚刚过去的夏季,似乎仍在眼前。锅盖和锅钵之间的细语传入耳畔,伴随着我与母亲之间的时光。

窗外的夏意,如潮水般不停拍打着家中的窗户,煤气灶上的药锅得到了片刻的安宁,锅盖与锅钵紧密贴合,讲着说不完的悄悄话。手臂上的痘痘准时的和夏天一起到来,消耗着母亲的剩余假期。

“咔”这是煤气灶打开的声音,药锅的空隙被药草和或多或少的水填满着,睡意不断侵蚀着清醒的意识,满眼都是母亲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

“呲呲”锅盖和锅钵摩擦着,寻找着合适的契合点。往常一瞬间就好的事情,今天却显得格外的漫长。“呲呲”的声音不绝于耳,仿佛握住锅把的手不断颤抖着,似乎过了一个漫长的世纪,“吧嗒”一声,卡扣与卡扣紧紧贴合着。

随后母亲的身影在厨房中忙碌起来,“踢嗒”“踢嗒”母亲拖鞋的后跟与地上的瓷砖清脆地碰撞着。磕在厨房的桌子上,模糊的视线里全是母亲的身影,身边回响的是母亲拖鞋的声音。

“还没好吗?”我轻轻地询问着,刻意的压低了嗓门,生怕破坏了这种宁静安详的氛围。

“来了,来了。”母亲回答道,睁开眼,“呲呲”锅盖被母亲掀开,一股奇异的药香顿时充斥了整个厨房,一股苦味中夹杂着丝丝的甜味。

“叮”汤勺与锅盖相碰,“叮”母亲小心翼翼地将清亮的药汤勺入玻璃碗里,尽量避免发出声音,但还不免有些小小的碰撞。“你说人越老,就越不中用。打扰到你休息了?”母亲将碗放在我的面前,碗底与桌面相碰,亮绿色的药汤不断在碗中晃动着,投射下充满生机的光,干枯的叶子在汤中发出充满生机的光芒。

端起碗,将药汤倒入喉咙中,辛辣与苦涩的信息在舌尖传入脑海,艰难的咽下,母亲轻拍我的背部,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安慰我。

“乖,没事,治病的。”母亲还是如小时候一样安慰着我,一年年的熬药,原来对药理一窍不通的她,此时对那些药名,各种药效,都了如指掌。

灶台上的小火继续舔着锅底,锅盖与锅钵依旧在轻轻的碰撞着,这声音依然在我耳畔时不时的回响着,依然伴随着我与母亲的时光。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