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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完怎麼報的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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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把握志願填報的要領和規律,既不“高攀”,又不“低就”,將有助於提高志願的“命中率”。 高考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減少了考前報志願的盲目性。考生可以根據考試成績選報志願,極大地提高了報考志願的有效性。然而,從近幾年實行考後報志願的情況看,有的學校志願過於集中,出現志願“撞車”、考生“扎堆”,幾乎每年都有高分落榜的現象。準確把握志願填報要領,既不“高攀”,又不“低就”,掌握選報志願的方法,顯得尤爲重要。 1.正確認識自我 志願,是考生升學的意願,體現的應是考生升學的主觀願望。眼下,報考材料要求考生親自填寫,並簽名確認,目的就是要充分尊重考生意願,防止出現家長志願和教師意志現象。 考生在選擇志願中,要正確認識自我。一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志向,選擇適合的學校、專業,這樣可以在將來的事業中做出成績,有利於個人理想的實現;二是客觀地分析自己在整個考生羣體中的位置,包括班級、校內以及市內考生的大體名次,瞭解本校、本市近幾年升入各類大學的人數,從而把握住志願選擇的大方向,不致於出現重點院校與一般院校、本科院校與專科院校的層次顛倒問題。 社會對高等學校的辦學水平、師資、科研等指標的評價,形成了各高校的`排列次序。“天南海北”及沿海高校的生源爆熱,西部高校的考生冷落,形成了高校分佈的地域特徵。貼近社會需求高校的熱俏和基礎學科報考人數的減少,形成了高校設置的時代特徵。這些因素,使得學校與學校之間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考生應根據自身的情況,與之對照,不難找到適合自己的位置。 2.充分估計別人 填報志願,是考生依據自身的實力,在整個考生羣體中參與競爭,因此要充分重視別人對志願選擇的動向。一是要慎重對待熱門學校和熱點專業。社會發展對應用型人才需求量的加大和科技進步對高科技人員經濟回報的增加,出現了新的熱門高校和熱點專業,人們一味追逐這類學校和專業,造成了這些學校的生源爆漲,導致錄取分數線提高、落榜生增加。科學預見報考形勢,合理迴避該類學校和專業,將有助於考生志願的選擇。一般來說,本地學校招生量大,考生報考自然較多;外地學校計劃少,報考者也較少。瞭解了別人報考志願的動態,也就有利於避開熱點,使自己的選擇能夠出奇制勝,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3.詳細研讀資料 填報志願時,要注意收集、整理招生資料和信息。對前三年本地區考生志願的分佈、高校提檔分數線等資料,進行認真分析,找出年度間學校志願上下波動的規律,結合社會需求實際,預見當年生源的大體走向。從中選出幾所適合自己的學校,進行細緻斟酌,然後決定取捨。 實踐證明,科學分析招生資料,才能使志願選擇更具針對性。對學校往年提檔線上下波動現象的把握,可以減少填報志願的失誤,然而這些現象也並非一成不變。有的學校上下波動明顯,有的則持續“高溫”,有的卻持續多年志願“不濟”。年度間的志願波動是在大多數院校間存在的,因此具有可參考性,把握得好,可以較好地提高志願的“命中率”。 4.做好綜合平衡 從近幾年的情況看,第一志願錄取率有較大提高。一方面是考後填報志願,使有效志願分佈更趨合理。另一方面就是報考志願的綜合平衡,使志願分佈的面更寬,從而第一志願錄取率有較大提高。 平衡志願,一是指要做好自身的平衡,即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高考成績去選擇學校,不可盲目追逐名牌、熱點,做好自身心理的平衡。二是在一定範圍內搞好學生間志願的平衡,採取志願預報和信息反饋的方式,幫助考生指出新的報考熱點和學校空缺,給分數上競爭力較差的學生以準確指導,做好集中志願的疏導工作,避開熱點,減少損失。 5.兼顧一般志願 近幾年,隨着招生報考政策的放寬和社會就業形勢的變化,考生志願中盲目攀高、不服從分配的學生日趨增多。上大學,重要的是有了學習的機會,專業的選擇也應更加有利於自己的提高。眼前的學習,只能看作是爲未來的就業打基礎的有效途徑,不是職業培訓,因此要轉變升學是爲了就業的觀念。體現在報考志願中,應該是先考慮上學,再考慮學校和專業。在學校和專業的選擇中,更應重視專業,而後選擇學校。在志願順序選擇上,應慎重選擇第一志願,更要認真對待二、三志願,服從分配志願也要根據自己的興趣,進行合理填報,確保升學“底線”。另外,志願間形成合理的梯度,也是兼顧一般的一項措施,不要一味追求一類學校或專業,造成志願平行,增加調劑的難度,降低錄取率。 考後填報志願,可依據的參照材料較多,只要認真分析招生形勢,積極探索志願流向,把握志願填報規律,將有助於提高志願的“命中率”。

高考完怎麼報的志願?

1、目前高考都是平行志願設置,所謂平行志願,即指採用平行志願錄取投檔,考生在同一位置所選的A、B、C、D等志願之間是平行關係。即改以往的“志願優先”爲“分數優先”,將達到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計算機對每個考生所填報的平行院校志願,依次檢索。

2、  舉例而言,假設第一志願裏設有A、B、C、D四個平行院校志願。考生依次填報後,錄取時首先將考生檔案投到考生填報的A學校;如成績不夠,則將考生檔案投到B學校;若符合B院校的投檔條件,就不再向C和D院校投檔。在這個過程中,考生不會因爲將B學校放在了自己志願填報的第二位置而受到B學校的“歧視”,而是和其他在第一位置填報B學校的考生一樣競爭,達到投檔線就可以順利投檔。依此類推,只要被檢索的院校中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校投檔。檔案投出則完成該考生的投檔過程,投檔後由院校決定錄取與否。

3、如果只是第二志願屬於平行志願(即小平行或部分平行志願),則在第一志願投檔結束後,首先將同一批次線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後依次檢索每個考生的志願,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對單個考生而言,根據考生填報的平行志願中的院校志願順序,投檔到有計劃餘額且排序相對在前的院校。

4、 目前,各省市自治區實行的平行志願方式並不一致,有的省市是在所有批次均實行平行志願,有的省市則只在某一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有的省市只在每批次的第二志願實行平行志願,因此有所謂的“大平行”、“小平行”之說。但無論是哪種平行志願,其所依據的方法和原則是一致的,考生只需按照平行志願的規則,結合自身實際填報志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