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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不喜歡所以歡喜不來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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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閨密微信聊天,說到寫作,於是我說:

因爲不喜歡所以歡喜不來日誌

“給我說說你的初戀吧,最近沒靈感,寫不出字來。”

很快她回覆:“我的初戀沒什麼好說的,沒有牽手沒有甜蜜。如果你不問,我還真不記得我還有過初戀。”

到底挨不過我的軟求硬泡,她徐徐道來。

她說,初戀是在初三認識的。

他坐在她同桌後面,不愛說話,大多時候都在睡覺。總是戴着一頂黑色帽子,塞着耳機。安靜寡言。

沒有什麼轟轟烈烈的追求,他加了她QQ,有一搭沒一搭地聊。他不會找話,問候了幾句就沒有後續了。可是他卻樂此不疲,天天找她聊天。也許是覺得他挺固執的,再加上那時對愛情理解不透,懵懵懂懂的就在一起了。

她說,在一起也就不過兩個月時間。

想所有早戀的人一樣,他給她打電話,約她出來吃飯、散步。也許在他覺得,只要安靜地看着她,不說話也很滿足。可是他忘了她的感受。她覺得他實在太無趣,兩人獨處時沒有幾句話,甚至連氣氛都是尷尬的.。所以她開始厭倦,開始逃避。

週末回家,他給她打電話,她偷偷摸摸地接了,然而沒說兩句又掛了。她說她怕被她老爸知道會打斷她的腿。所以他的電話在她看來是一種累贅。那時候還只是懵懂無知的少年,因爲不喜歡,所以不願將就。就連一點小小的舉動都能引起她的反感。

於是她提出分手,頭也不回,任何餘地都不留。

他追問她爲什麼,哪裏做的不夠好。她答不上來,只是搪塞說還不想談這些,等長大了再說。

她說:在一起時他不曾給過我任何小驚喜,連一朵野花都沒有。只有在路過他的兄弟們的時候他們起鬨時的那種熱情纔給了她在戀愛的感覺。

她問過他,到底喜歡她什麼。也許他沒有回答過,也許回答過她卻不在意。她說她忘了。然而,如果真的喜歡一個人,哪會有答案呢。

後來呢?我問。

後來啊,就這樣了呀。她回答。

他有過不死心,找過與她交好的朋友打聽過她的消息,還問過她可不可以再給他一次機會

她拒絕了,毫無餘地。

再後來,就沒有後來了。

於是我唏噓。

你沒有喜歡過人家吧?

如果沒有心動過我也不會和他在一起的。

可是,一直都是人家在追趕你的腳步,你看他哪裏都不順眼。

也許吧,也許不喜歡吧。

因爲不喜歡,所以他所做的一切都不能令你滿意。是這樣的吧?

也許吧。真的是這樣吧。誰知道呢。

所以,喜歡真的不能將就。因爲不喜歡,所以歡喜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