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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其實觸手可及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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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前,我看過一則報道,說是西方某都市的報紙,面向社會徵集“誰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答案。來稿踊躍,各界人士紛紛應答。報社組織了權威的評審團,在紛紜的答案中進行遴選和投票,最後得出三個答案。因爲衆口難調,意見無法統一,還保留了一個備選答案。

幸福其實觸手可及日誌

按照投票者的多寡和權威們的表決,報社發佈了“誰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最終答案,記得大致順序是這樣的:

一、給孩子剛剛洗完澡,懷抱嬰兒面帶微笑的母親。

二、給病人做完了一例成功手術,目送病人出院的醫生。

三、在海灘上築起了一座沙堡的頑童,望着自己的勞動成果。

備選的答案是:寫完了小說最後一個字的作家。

消息入眼,我的第一個反應彷彿被人往喉嚨裏倒進了辣椒油,嗆而且痛,驚慌不安。當我靜下心來,梳理思緒,才明白自己當時的反應,是一種深入骨髓的悲哀。原來我是個幸福盲啊!

爲什麼呢?說來慚愧,答案中的四種情況,在某種意義上說,我都一定程度地擁有了。我是個母親, 給嬰兒洗澡的事幾乎是早年間的'每日必修。忙活完一天的活計兒,暮色中把孩子抱進水盆,給他渾身上下打滿香皂揉出遍體泡沫。那時候還沒有不傷眼睛的寶寶浴液,這個步驟要十分小心。擦乾孩子身上的水珠後,還要撲滿爽身粉……我曾是一名醫生,手起刀落,給很多病人做過手術,目送着治癒了的病人走出醫院大門的情形,也經歷過無數次了。兒時調皮,雖然沒在海灘上築過繁複的沙堡,但在附近建築工地的沙堆上挖個洞穴藏個“寶貝”之類的把戲,肯定是耍過的。在看到上述報道的時候,我已發表過幾篇作品,算個業餘作者了,因此那個在備選答案中佔據一席之地的——“作家完成最後一個字”之瞬間,也勉強體驗過了。

四幸集於一身,這該是何等的愜意,何等的榮光!公衆認爲幸福的狀態在我這樣一個凡夫俗子身上融會貫通,可惜的是,我冥頑不化,居然未曾感到幸福,只覺得十分黯淡索然。那一瞬間,我真是莫名其妙而又痛徹心肺!我發覺出了問題,不是小問題,是個大問題。事關原則,事關生命的質量。

到底是哪裏出了問題?是那家報紙還是我?問題如果不解決,我所有的努力和奮鬥,都是沙上建塔,我將終其一生,品嚐不到幸福的瓊漿,我會身在福中不知福。從最樂觀的角度來說,即使所作所爲對別人有些許幫助,但我本人依然是不開心、不快樂的。我哀傷而又無可奈何地承認:我是個幸福盲。

我要改變這種情況,脫胎換骨重新做人,從此善於用目光發現幸福,用雙手抓牢幸福,用腳板往幸福的路上不懈跋涉。我要對自己的幸福負責。

這些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並不簡單。也許是習慣於不幸和災難,總是處在緊張兮兮的未雨綢繆之中。以前我認爲幸福多半是驚天動地、曠日持久的,對點滴的、平凡的、瞬間即逝的幸福,多半不屑一顧外加麻木不仁。我開始審視自己對於幸福的把握和感知是否精確,訓練自己增強對於幸福的敏感和享受。幸福這個東西也很古怪,當你把它看得太神祕的時候,它顯得非常稀少和短暫,如果你有了平常心,就會發現它其實很樸素和不修邊幅,常常像個老熟人似的與我們打着招呼擦肩而過。

這個發現讓我受益無窮,我知道幸福原來觸手可及。

哲人說過,生活中缺少的不是美,而是發現美的目光。讓我們模仿一下他的話: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發現幸福的眼光。幸福盲如同色盲,把絢爛的世界還原成了模糊的黑白照片。從自己的親身經歷,我有理由相信,幸福感不是某種外在的標籤或是技術手段可以達到的狀態,而是一種內在的把握和永恆的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