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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聚頭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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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 仇人,對頭。聚頭: 聚合到一處。原意爲: 不是前生的對頭,今生也碰不到一起。有關這一俗語,民間流傳着這樣一個故事。

不是冤家不聚頭的典故

南宋抗金名將岳飛精忠報國,卻被奸相秦檜夫婦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令國人心緒難平。故後人將秦檜和其妻王氏鑄成鐵像永遠跪在岳飛墓前,令世人唾棄。

民間對岳飛與秦檜的關係,有這樣的說法。岳飛的前世是西天如來佛祖頭頂上的一隻護法神鳥,名爲大鵬金翅鳥。而秦檜的老婆王氏,則是一隻土蝙蝠,時任西天星官。一日佛祖如來在雷音寺講解妙法真經,正在講得天花亂墜之際,偶在蓮臺之下聽經的土蝙蝠,一時忍不住放出一個臭屁,惹惱了大鵬金翅鳥,被神鳥一嘴啄死,土蝙蝠一點靈光射出雷音寺,徑往東土投胎,在下界王門爲女,後嫁與秦檜爲妻,殘害忠良,以報往日之仇。而大鵬金翅鳥,因啄死土蝙蝠,受到如來佛祖責罰,被謫落紅塵,東土投胎成爲岳飛。秦檜與王氏聯手害死岳飛,是爲了報前世之仇。

這一傳說並非爲秦檜開脫,實是民衆爲平息自己內心義憤的.一種演繹。這就是“不是冤家不聚頭”的由來。

現在,這一俗語,有時又作反義詞用,指相愛的人。對頭要作對,相愛的人在一起也會鬧意見。這句話是說彷彿他們是專爲作對才聚會似的。言外之意: 在一起生活,矛盾不可避免。參見“冤家”條。

《紅樓夢》第二十九回:“偏生遇着這麼兩個不省事的小冤家兒,沒有一天不叫我操心。真是俗語說的,‘不是冤家不聚頭了’。”在這裏此語的意思是矛盾着的雙方有時卻偏偏碰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