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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鬧元宵黑板報報頭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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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正月十五鬧元宵”的開始,慶祝新年活動進入了高潮,這是一年中最熱鬧的時刻,城市鄉村,通宵張燈結綵,燈火通明,大放異彩,男女老幼,錦繡服飾,觀賞花燈,遊覽勝景。所以有人說,元宵節是中國人的狂歡節,這不無道理。以下是本站網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元宵節黑板報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正月十五鬧元宵黑板報報頭設計

  元宵節的文化意義

經歷一百多年來歐風美雨的沖刷,中國傳統節日受到很大侵蝕,元宵節也不例外。在當代的一些大都市,元宵節民俗似乎只剩下吃湯圓了。這是忙碌的都市人的悲哀,因爲在相對悠閒的小城市和鄉村,元宵節仍然是一年之中最熱鬧的節日。

其實,元宵節不是一個孤立的節日,它是春節的一部分。要理解元宵節的意義,不能不把它放在春節之中來考察。

春節從除夕關門守歲開始,到元宵節,是一個人們不斷擴大活動範圍、人際關係不斷得到擴大的過程。初一給家長拜年,初二回孃家拜年。以後逐步擴大拜年範圍到一般親戚朋友。在這個時段,人們的活動範圍侷限在熟人之間。初五是破五,農活可以開始幹,商店可以開門了。這個時段,社會開始正常運作。到了正月十五,全體社會成員不分男女老幼都加入到節日活動中。所以,元宵節具有確認全體社會成員(包括彼此不認識的)相互關係的意義。

元宵節是真正意義上的全社會的“狂歡節”,連平時被限制在家的古代婦女也可以自由出門遊玩了。當然,個別禮法之士反對這個習俗,比如宋代的司馬光。元宵夜,他夫人打扮了準備出門賞燈。司馬光問:“家中點燈,何必出看?”夫人回答:“兼欲看遊人。”司馬光說:“某(我)是鬼耶?!”這就太不講理了,總不能只讓夫人終年只看他一個人一張臉吧?好在社會不買這些禮法之士的賬,大多數婦女照樣遊樂。元宵節允許民衆自由娛樂,這是古代社會針對過分嚴格的禮法制度而設計的一個發泄渠道。一些年輕人乘機會見意中人。正如辛棄疾所說:“衆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元宵節主要活動是大衆娛樂,但是其社會文化意義卻不僅僅是娛樂。

正月十五有很多信仰活動,祈求神靈保佑。古代人祭祀泰一(太一)神,因爲他是最高神,掌管人類命運。祭祀他,可以獲得豐收和平安。古人祭祀地神,是要保佑蠶事豐收。

元宵也是一個求子的節日。元宵張燈最初是出於客觀需要,晚上活動必須照明。後來張燈又是爲了遊玩欣賞。可是,它還具有更深一層的意義:祈求生育。宋代陳元靚《歲時廣記》卷十二《偷燈盞》解釋當時人在元宵節偷燈的原因時說:“一雲,偷燈者,生男子之兆。”這裏“燈”諧音“丁”,就是男丁。這樣一來,偷燈就象徵着生育兒子。根據同樣的道理,觀燈也具有求子的涵義。於是,古代婦女出門觀燈有了這個理由,就名正言順了。一直到民國時代,各地多有送燈給那些無子家庭的習俗,祝願他們添子孫。清代有摸城門門釘的活動。釘,也諧音“丁”。人們希望通過摸門釘而祈求生育兒子。有些地區的人們還賦予湯圓以象徵意義。清代成都有元宵夜偷取供在神龕上的湯圓以求得子的習俗。清代湖北安陸一帶百姓互相贈送元宵,其中有大如鵝蛋的元宵,婦女觀察煮這種元宵的火候來占卜生育。

當然,在人口壓力巨大的今天,元宵求子活動已經很少看到。現代人又賦予湯圓以新的解釋,那就是甜甜蜜蜜,團團圓圓,象徵一家團圓,幸福美滿。這種解釋多少有點凡庸,但是它很符合人們的內心希望。元宵節因此獲得了新的文化意義。

元宵節在古人的不斷創造中發展而來,也必將在現代人的再創造中發展下去。

  又到元宵節 想起兒時玩的“探照燈”

吃罷除夕的年夜飯,轉眼又到元宵節。路邊的小攤撤去賣剩下的春桃舊符,換成花花綠綠各式各樣的花燈。虎年啦,各色塑料製作的虎燈千姿百態,看的人眼花繚亂。發光的、發聲的、活蹦亂跳的,真是“高科技”。價格很便宜,倒是用竹篾手工編織,白紙糊就,然後手工繪製的花燈成了稀罕物,售價不菲。

看着很多年輕夫婦抱着幼子挑選,忽然想起兒時玩過的“探照燈”來。

那是80年代初,和父母新搬遷到一所學校居住不久,很大的院子,老人說,這個院子很邪乎,家家宜養男丁,一心想要女孩的,偏偏連生“破小子”,7、8戶人家,倒有18、9個男孩子瘋鬧,搞得一院子雞飛狗跳,不得安寧。

每到過年,用壓歲錢換來一毛五分錢一掛的小鞭,“噼噼啪啪”的放到正月十五,又到元宵節啦。元宵節,鬧花燈。可是家境都不富裕,難以省出閒錢給孩子買燈,又都忙於工作,也沒有閒時閒力氣自己扎制。眼看着元宵節一天天臨近,急得我們火燒火燎,院裏一個上中學的老大,帶着我們去摘法國梧桐樹上掛的圓球,回來用柴油浸泡,留着在元宵節晚上點燃,滿地追逐亂踢。玩火有着落了,花燈還是沒辦法搞到手。

年長几歲心眼子就是多,怪不得後來他能考上軍事科技大,元宵節他的發明真讓我佩服的五體投地。

十五晚上,胡亂吃幾個媽媽自己捏的湯圓,我們哥仨就跑出家門,準備去踢火球玩。遠遠的卻看見那位老大手裏不知提着什麼玩意,紅通通的,又像個又粗又大的手電筒。手電筒家家都有,可父母絕不會讓給孩子拿出來玩的,何況也沒見過那麼大的啊!慌忙跑進一看,好傢伙,原來手裏提着一個大號的破茶缸子,裏面立着一小截白蠟燭,老大得意的說,這是他自己發明的“探照燈”!

我的媽呀!我咋沒想到啊!一窩小孩都轉身往家跑,我和二弟跑的快,在廚房裏找着一個,堂屋裏找着一個,問爸要來一根大蜡燭,一掰兩半,拽不斷,又慌得去廚房拿刀割,手忙腳亂的點着滴蠟固定在茶缸子內壁上,提在手裏跑出去,那個神氣啊!不一會院裏的小孩子都“裝備”好了,纔看見我的三弟跌跌撞撞的跑過來,一臉的委屈,手裏提着一個很新的大號茶缸,茶缸邊還往下滴着油,我忙問他咋回事,他說:“大哥,我把咱家的油都倒出來了,你快幫我點蠟燭。”壞了,這小傢伙惹事,肯定又得陪着捱揍。也管不了那麼多了,只是缸子裏油汪汪的,立不住蠟燭,只好從地上抓一把土坷垃胡亂擦擦,總算幫他點好。

大夥你照我,我照你,又掄起來亂畫,鬧成一窩。這時老大開始從一個鐵盒子裏往外掏油浸泡好的梧桐果球,放在地上點燃,剛燒着時有小拳頭大,你一腳我一腳的胡踢,火球滿地亂滾,我們提着“探照燈”瘋攆,搞得一院子烏煙瘴氣。院裏新搬來的一戶人家,不知從哪給他孩子弄得一個紙糊的“坦克燈”,還裝着四個小軲轆,小孩拉着從家裏剛出來,我們都跑上去看新鮮。就在這時,不知誰一腳踢來一個火球,恰巧撞在坦克上,“哄得”燒着了,小孩嚇得哇哇大哭,大人們跑出來,嚇得我們一鬨而散。

回家媽媽看着三弟的茶缸眼熟,問一句老三招一句,爸忙去廚房查看,回來笑嘻嘻的說:“還好還好,都讓他倒煮湯圓的鐵鍋裏啦!”媽氣不過,命令我們罰跪半小時。老三年幼調皮,跪我旁邊老咯吱我,我忍不住一笑,害的我又挨一腳。

第二天開學報到,見着老大,他回家也捱揍了,誰叫他發明“探照燈”、提供火球的?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