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當罪成語解釋及出處故事大綱
【成語】:
罰不當罪
【拼音】:
[fá bù dāng zuì]
【解釋】:
罰不當罪,是一個漢語成語。當:相當,抵擋。指處罰和罪行不相當。
【出處】:
《荀子·正論》:“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
【舉例造句】:
賞不當功則不如無賞;罰不當罪則不如無罰。
【成語典故】:
戰國後期,趙國出了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名叫荀況,人們把他的著作稱爲《荀子》。
《荀子》這部著作共有三十二篇,其中一篇叫《正論》,是專門議論政治的。文中提出一個看法:國君要在百姓面前作出好的榜樣。殘暴的國君被推翻,如夏桀被商湯打倒,商紂被周武王消滅等,這些都是好事而不是壞事。
荀況主張刑罰要嚴明,犯罪的應根據罪行的大小,給予相應的處罰。如果殺人的不償命,傷人的.不判刑,那就會縱容犯罪,擾亂社會。有人說:“古代沒有肉刑,只是象徵性地用刑。比如,不使用黥(qíng)刑而用墨畫臉來替代;不使用劓(yì)刑,而用戴上草作的帽子來替代,這種辦法在昏亂的現代是行不通的。如果繼續這樣做,犯罪的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犯罪行爲將越來越多。”
在闡述了上面這些情況後,荀況提出了自己的主張;一個人地位要和品德相稱,官職要和才能相稱,賞賜要和功勞相稱。如果不是這樣,弄得地位和品德不相稱,官職和才能不相稱,賞賜和功勞不相稱,處罰和罪行不相稱,那就會帶來極大的不幸和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