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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寄文言文和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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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寄是古代中國民間傳說故事中的人物,出自《搜神記》。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李寄文言文和翻譯,歡迎閱讀。

李寄文言文和翻譯

【原文

李寄①

東越閩中有庸嶺②,高數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③,長七八丈,大十餘圍④,土俗常懼⑤。東治都尉及屬城長吏⑥,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禍。或與人夢,或下諭巫祝⑦,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⑧。都尉令長⑨,並共患之。然氣厲不息⑩。共請求人家生婢子(11),兼有罪家女養之。至八月朝祭(12),送蛇穴*。蛇出,吞齧之(13)。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爾時預復募索(14),未得其女。將樂縣李誕家(15),有六女,無男。其小女名寄,應募欲行,父母不聽。寄曰:'父母無相(16),惟生六女,無有一男,雖有如無。女無緹縈濟父母之功(17),既不能供養,徒費衣食,生無所益,不如早死。賣寄之身,可得少錢,以供父母,豈不善耶?'父母慈憐,終不聽去。寄自潛行(18),不可禁止。

寄乃告請好劍及咋蛇犬(19)。至八月朝,便詣廟中坐(20)。懷劍(21),將犬(22)。先將數石米餈(23),用蜜□灌之(24),以置穴*。蛇便出,頭大如囷(25),目如二尺鏡。聞餈香氣,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齧咋;寄從後斫得數創(26)。瘡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視穴,得其九女髑髏(27),悉舉出,吒言曰(28):'汝曹怯弱(29),爲蛇所食,甚可哀愍(30)。'於是寄女緩步而歸。

越王聞之,聘寄女爲後(31),拜其父爲將樂令,母及姊皆有賞賜。自是東治無復妖邪之物。其歌謠至今存焉(32)。

【註釋

①本篇寫少女李寄斬蛇除害的故事。用反襯手法,寫出了李寄非凡的勇敢和機智。

②東越:漢初小國。在今浙江東南及福建一帶。閩中:郡名。庸嶺:山名。在今福建邵武縣。

③隰(xī息):低溼之地。

④圍:計量圓周的長度單位,舊說尺寸長短不一。

⑤土俗:當地風俗。此指當地百姓。

⑥東治:據《晉書·地理志》'建安郡'下注,'東治'當作'東冶'。東越國都,在今福建福州市。都尉:郡之軍事長官。屬城長吏:所屬縣城的長官。長吏,地位較高的縣吏。《漢書·百官公卿表》:縣令、長'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爲長吏'。

⑦下諭:下令,曉諭。巫祝:古代以歌舞娛神、與神交通的人。

⑧啖(dàn淡):吃。

⑨令長:皆縣官,萬戶以上的大縣爲令,萬戶以下的爲長。

⑩氣厲不息:指大蛇氣焰兇猛,爲害不止。(11)家生婢子:即'家生婢',奴婢生的女兒。

(12)朝(zhāo召):初一日。(13)齧(niè聶):咬。

(14)爾時:這時。預復募索:預先又招募尋找童女。(15)將樂縣:縣名,在今福建西北部。

(16)無相:沒有福相。

(17)緹縈(tíyíng提營):漢初臨淄淳于意幼女。其父因罪當受肉刑,緹縈隨父入長安,上書請爲官婢以贖父罪。漢文帝憐而赦其父罪,併除肉刑。事見劉向《列女傳》。濟:救助。

(18)潛行:偷偷逃走。

(19)告請:向官府申請。咋(zé責):咬。

(20)詣:到。

(21)懷劍:懷中藏劍。

(22)將犬:帶着狗。217(23)米餈(cí詞):用米蒸制的食品。

(24)□(chǎo吵):用炒過的麥子磨成的麪粉,俗稱'炒麪'。

(25)囷(jūn君):谷囤。

(26)創:傷口。

(27)髑髏(dúlóu獨樓):死人頭顱。

(28)吒(zhà乍):感嘆。

(29)汝曹:你們。(30)哀愍(mǐn敏):哀嘆、憐憫。

(31)聘:送禮物以迎娶。

(32)歌謠:當指歌頌李寄斬蛇的`歌謠。

【譯】

東越國閩中郡有座庸嶺,高几十里。庸嶺西北的山洞中有一條大蛇,長七八丈,大十多圍,當地人時常擔驚受怕。東冶的長官都尉和他所管轄的各縣城行政長官,多有(被大蛇)咬死的。用牛羊祭祀,仍舊不能制止(大蛇的)危害。(大蛇)有時給人託夢,有時告訴巫、祝,要吃十二三歲的童女。郡、縣的長官都爲這事擔憂。只是大蛇(仍然)無休止地肆虐逞兇。他們一同尋求人家奴婢所生的女孩子,連同罪犯人家的女孩子養着。到了八月初一祭祀,(把童女)送到蛇洞口,蛇就出來吞吃童女。多年這樣,已經用了九個童女。

這時,又預先招募尋找,沒有招募尋找到祭祀用的童女。將樂縣的李誕,家裏有六個女兒,沒有兒子。他的小女兒名寄,要應徵前往。父母不答應。李寄說:“父母沒有福氣,只是生了六個女兒,沒有生一個兒子,雖然有孩子跟沒有孩子一個樣。女兒我沒有淳于緹縈幫助父母那樣的功績,既不能供養(父母),白耗費了穿的吃的,活着沒有什麼好處,不如早點死了。賣了我李寄的身體,可以得到一點錢,用來供養父母,難道不好嗎?”父母慈愛,終究不讓她去。李寄自己偷偷地走了,沒辦法制止。

李寄就去訪求好劍和會咬蛇的狗。到了八月初一,就到廟裏坐下,抱着劍,帶着狗。先拿來幾石糯米做的餈團,用蜜和炒米粉調灌餈團,把(它)放在洞口。蛇就出來了,頭大得像穀倉,眼睛像兩尺長的鏡子,聞到餈團的香氣,先吃餈團。李寄就放出狗,狗跑上前就咬,李寄從後頭斫出幾處傷口。受傷的地方痛得很,蛇因此跳了出來,到了空地上就死了。李寄進去探看洞穴,找到九個童女的頭骨,全都拿了出來,痛惜地說:“你們這些人膽小軟弱,被蛇吃了,很可悲,很可憐。”於是童女李寄緩緩邁步回到家裏。

越王聽到這件事,就聘童女李寄爲王后,授她父親爲將樂縣令,母親和姐姐都得到賞賜。從這以後東冶沒有再出現妖邪的東西,有關李寄的歌謠到現在還有。

【作者簡介】

幹寶(?—336),字令升,東晉文學家、史學家。東晉新蔡(今河南新蔡)人。幹寶著述頗豐,主要有《周易注》、《五氣變化論》、《論妖怪》 《論山徙》、《司徒儀》、《周官禮注》、《晉記》、《乾子》、《春秋序論》、《百志詩》、《搜神記》等。幹寶學識淵博,遍覽羣書,曾由華譚推薦任著作郎。建武元年(317年),經中書監王導推薦,領修國史。時因家貧,求補山陰(今紹興)令,遷始安(今桂林)太守。東晉大興元年(318年)二月封關內侯。太寧元年(323年),王導請爲司徒右長史、遷散騎常侍。咸和元年(326年),母桓氏卒,葬靈泉裏西南隅,幹寶辭官爲母守孝。咸和四年服闋回朝。永和元年(345年)致仕,永和七年(351年)秋卒,葬靈泉裏後花園。朝廷特加尚書令,從祀學宮。[1]

其祖父幹統,三國時爲東吳奮武將軍都亭(今湖北恩施)侯;父幹瑩,曾仕吳,任立節都尉,遷居海鹽。幹寶自小博覽羣書,晉元帝時擔任佐著作郎的史官職務,奉命領修國史。後經王導提拔爲司徒右長史,遷散騎常侍。除精通史學,幹寶還好易學,爲撰寫《搜神記》籌備了資本

幹寶於易學造詣極深,《晉書》明言注《周易》。《隋書·經籍志》載有:《周易》十卷,晉散騎常待幹寶注,又《周易爻義》一卷,幹寶撰,樑有《周易宗塗》四卷,幹寶撰。其中《周易宗塗》《隋志》言已佚,兩唐志皆不錄。而《周易注》、《周易爻義》二書,兩唐志皆收錄之。另《經典釋文·序錄》、《宋史·藝文略·經類》及胡一桂《周易啓蒙翼傳》等也錄《周易注》十卷。又根據《冊府元龜》記載,《周易問難》二卷、《周易玄品》二卷,也爲幹寶撰。項皋謨、朱彝尊、馬國翰等人皆信從。然《隋書·經籍志》明言《周易問難》二卷王氏撰,《周易元品》二卷不着撰人,故今人臺灣學者黃慶萱等人關於《周易問難》《周易玄品》二書不爲幹寶所撰的考證屬實(見《魏晉南北朝易學書考佚》九)。幹寶的易學著作今皆散佚,其《易》注主要散見於唐人李 鼎祚的《周易集解》、陸德明《經典釋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