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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考平行志願填報的3大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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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考在即,高考志願填報時是否有先後順序之分,平行志願需要一一填滿嗎?高考志願填報時需要考慮哪些因素?現在很多家長對志願填報缺乏瞭解,甚至容易出現以下三大誤區

2017年高考平行志願填報的3大誤區

 誤區1

  大平行不必考慮志願順序

  糾正:平行志願仍是有順序的

今年中招錄取時,將根據考生成績和志願順序,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分數優先”同時,也要遵循考生志願順序。

具體操作步驟爲:

第一步: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序,比如最高分是380分,則先錄380分的考生,再錄372分的考生,再錄370分的考生……依此類推。

第二步:每個考生錄取時,按順序檢索志願,如考分夠1學校,就錄到1學校,如不夠,則看2學校,依此類推……這樣就相當於考生一次選擇了多個第一志願,擴大了選擇範圍。

假設甲考生今年高考成績爲380分,在錄取時,滿足了全部志願的錄取要求,即使第2、第3志願的`錄取成績都比第1個學校高,但甲考生只能被第1志願學校錄取。所以說,平行志願也是有順序的。

 誤區2

  一志願錄滿就不再錄第二志願

  糾正:壓線人多志願在前的優先錄取

如果把A學校放在了第2個志願,會不會存在該校第1志願錄滿,不再錄第2志願情況?

這是對平行志願的誤解。在平行志願錄取時,所填大學依次檢索錄取,但有一點提醒,考生特別注意,當考生成績是某校最低錄取分,也就是壓線分,而壓線人數已超過學校的錄取計劃,這時就要按照考生志願先後順序進行排序,志願在前的優先錄取。

假設某校錄取分爲380分,甲、乙兩名考生均爲380分,而學校只能在兩人中錄取一人。如果甲考生是第二志願,而乙考生是第三志願,此時錄取甲考生。如果甲考生380分,乙考生381分,甲考生是第二志願,乙考生是第三志願,此時錄取乙考生。(具體需參考院校招生章程)

誤區3

  前面志願“不沾邊”靠譜志願在後

  糾正:不要盲目填“不沾邊”的志願

志願順序如何統籌也頗費心機。有家長不想浪費計劃,或寄希望於孩子的臨場超水平發揮,打算衝一衝夠不到的學校,在填寫實力接近或保底的學校。

平行志願若考生成績相同,則按照志願先後順序進行錄取,志願在前的優先錄取。

不要過多填報與實力相差甚遠的學校,以免遇到壓線錄取情況時,因志願順序靠後而不能被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