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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山禁牧的標語和口號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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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禁牧標語

封山禁牧的標語和口號

禁牧標語

1、加大禁牧宣傳,強化禁牧制度,創新禁牧管理

2、舍飼養羊,種草餵羊,檔案記羊,制度管羊

3、禁止在森牧林地草地內放牧

4、各負其責,做好舍飼禁牧

5、加強森林巡護,制止林地內放牧行爲

6、舍飼禁牧,人人有責

7、堅決打勝舍飼禁牧攻堅戰

8、實行舍飼禁牧,鞏固綠化成果

9、嚴厲處罰破壞舍飼禁牧行爲

10、加大禁牧舍飼力度,切實改善生態建設

11、恢復草原植被,改善生態環境

12、落實禁牧措施,保護生態建設

13、實施全面禁牧,倡導舍飼養殖

14、反對散養破壞植被,堅持圈養改善生態

15、加大林草植被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非法破壞生態行爲

16、造林光榮,毀林可恥

17、創建綠色屏障,構建生態家園 18用愛心呵護每一片綠色

19禁牧圈養,保護環境,少說多做。

20禁牧圈養,綠化祖國

21禁牧圈養,防塵防沙

22禁牧工作,人人有責

23禁牧在當代,得宜在下代

24禁牧不是口號,而在於行動

25請您愛護綠色,綠是生命之源

26不要讓綠色從身邊消失

27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共在一片藍天下,讓我們採取新行動保護 和淨化我們的地球。

28關心禁牧 從現在做起 支持禁牧 從我做起

29少放一次羊,世界上就多一片綠色

30關愛後代,從禁牧開始

31發展生態經濟,構建生態社會

32讓進入家庭,讓創收變成現實

33積攢綠色,儲蓄生命。

34保護環境就是保護人類自己

35統籌規劃,依法封禁

36以人爲本,講求實效,科學封禁

37禁牧圈養,恢復生態,保護農民利益

38樹立大環境意識,保護生態環境

39綠地在身邊,保護在心中,愛護大自然,建設美好家園。

篇二:封山禁牧安排

XX林業總場XX

年封山禁牧工作安排意見

各林場(所):

爲進一步深入貫徹《甘肅省自然保護區條例》及《XX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封山禁牧工作的通知》和《XX林業總場封山禁牧管理暫行辦法》精神,鞏固XX林區近年來的封山禁牧成果,加快生態環境建設步伐,現就我場XX年封山禁牧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確指導思想

我場的封山禁牧工作,堅持統籌規劃,以封爲主,禁牧與圈養、恢復生態和保護林農利益相結合的指導思想,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及市局、總場關於封山禁牧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堅持把加強封山禁牧工作作爲恢復植被、改善生態、提高林木儘快成林的重要措施,作爲改善人居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構建和諧林區的重要保障。各林場(所)要從促進林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局出發,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封山禁牧工作抓緊抓好,確保取得實效。

二、細化工作任務

一要提高認識,統籌安排,強化責任,分解任務。各林場(所)主要領導要切實提高認識,將封禁工作放在同林業生產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同安排同部署,並根據市局、總場封禁工作會議精神,延伸簽訂封禁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確保封禁工作責任分解到站,細化到人。

二要廣泛宣傳動員,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林場(所)要採取召開幹部會、羣衆大會、養殖戶專題會、管護人員工作會、發放宣傳資料、刷寫宣傳標語、懸掛橫幅、製做固定宣傳碑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XX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封山禁牧工作的通知》《XX、林業總場封山禁牧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文件,教育林區羣衆充分認識封山禁牧的重大意義,明確封山禁牧的範圍、措施和責任,引導羣衆正確處理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封山禁牧與畜牧養殖的關係,真正把封山禁牧工作變爲廣大羣衆的自覺行動,爲封山禁牧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要詳細調查摸底,掌握養殖戶檔案。各單位封禁工作小組要於年初組織封禁工作隊,深入林(緣)區,對村(組)養殖戶進行調查摸底,建立養殖戶檔案,對牛羊存欄數、養

殖模式進行登記造冊。

四要依法封山禁牧,打擊違法犯罪。各單位要全面落實封山禁牧各項措施,要把護林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確定專職封禁管護人員,及時制止違法放牧、亂砍濫伐和盜伐林木行爲,對違反規定進入林區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嚴格按照《XX林業總場封山禁牧管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罰。各林場(所)要加強同森林公安局、XX林區派出所的聯繫,積極配合森林公安局、XX林區派出所的執法行動,及時查處違法毀林案件。

五要積極推廣捨飼圈養。要堅持把封山禁牧與推廣捨飼圈養、推進草畜產業發展相結合,積極引導廣大林區羣衆改變傳統生產方式,普及舍飼圈養,引進繁育良種,改善種畜結構,提高養畜質量。

六要加強封禁區基礎設施建設。各林場要對重點封育區、農林接壤交叉區設立機械圍欄,修建固定封山育林碑,張貼宣傳教育,懸掛醒目的大型宣傳橫幅,確保起到警示作用。

七要把好林區大門。各資源管護站充分發揮居要道守關口的優勢,認真履行職責,嚴格盤查堵擋外來畜羣進入林區。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封禁隊伍建設。各林場(所)要根據本單位實際,及時調整充實封禁工作領導小組,補充封禁工作專職人員,保障封禁工作事有人幹,責有人擔。

二是做好經費保障。各單位要積極克服困難,統籌安排封禁工作經費,大力加強封禁工作基礎設施建設,及時保障宣傳工作經費,堅決不能因爲經費短缺影響宣傳資料發放、宣傳碑牌和標語橫幅的製作懸掛。

三是加強督促檢查。各單位封禁領導小組要堅持定期不定期對本單位的封禁工作進行自查,及時督促檢查各站點的工作落實情況,對於發現的工作漏洞及時處理,好的工作方式及時推廣。總場封禁領導小組將定期不定期抽查各單位封禁工作落實情況,對於工作措施落實不力,導致出現濫牧濫採現象的單位和領導,總場將根據《XX林業總場封山禁牧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要求,給予嚴肅處理。

篇三:關於全面實施封山禁牧的通告

關於全面實施封山禁牧的通告

爲了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可持續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縣政府決定在全縣範圍內實行封山禁牧,特通告如下:

1、嚴禁漫山放牧。農戶飼養的家畜,一律實行舍飼圈養,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漫山放牧牛、羊和其它家畜。

2、嚴禁開墾荒地。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禁止在陡坡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和宜林荒地上擅自開荒圈地、採石、採礦、採砂、取土,破壞植被。

3、嚴禁燬壞林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盜伐、盜挖、砍伐、濫伐、毀壞林木。國營林場全面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鄉村社集體林場全面封禁。國有、集體、個人所屬林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核發 《 林木採伐許可證 》 ,一律不得隨意砍伐。

4、嚴禁亂佔林地。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林業主管部門審覈發放的 《 使用林地審覈同意書 》 ,不得隨意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訊工程,亂徵亂佔林地。

5、嚴禁隨意在林區進行採種、採脂、剝皮、挖根、割條等林副業生產。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在疏林地、未成林地上全面整修工程,毀壞林木林地,重新造林種草。

6、嚴禁在林區草地非法用火。

7、嚴禁在林區亂獵亂捕野生動物。

8、嚴禁破壞生態建設標誌和配套設施。

9、凡違反本通告,造成林木、林草、林地資源破壞的,由林業主管部門或鄉鎮林業執法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1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 ***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生態保護的佈告 》 (***發 〔1999〕 1 號)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爲準。

莊浪縣實施封山禁牧暫行辦法

第一條 爲了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鞏固生態建設成果,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退耕還林條例》、《甘肅省實施森林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對違反封山禁牧規定,因自由放牧造成植被破壞的,由林業主管部門或鄉鎮林業行政執法人員按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除責令停止違法行爲外,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並處毀壞林木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屢禁不止的要加倍處罰;對在林草保護區毀林啃青而無戶主的牲畜,由所在地鄉鎮政府或有關部門一律扣留或依法變賣,收入上繳當地財政。

第三條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盜伐、濫伐、毀壞林木。國有、集體、個人所屬林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一律不得隨意砍伐,否則,依據《森林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並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濫伐林木者,由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代爲補種,所需

費用由違法者支付。盜伐、濫伐林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條 嚴禁亂徵亂佔林地。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林業主管部門審覈發放的《使用林地審覈同意書》,不得隨意勘查、採礦,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訊工程等徵佔林地或臨時改變林地用途,違者由林業主管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件》第四十三條規定,對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責令限期恢復原狀,並處非法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罰款。

第五條 嚴禁燬林開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故在陡坡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和宜林荒山上擅自開荒圈地、採石、採砂、採礦、取土等,破壞自然地貌和植被。違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限期恢復原狀,並處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條 嚴禁在林區採種、採脂、剝皮、挖根、砍柴、割條等林副業生產。對違反規定致使森林、林木毀壞的,依據《森林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條 嚴禁燬林造林種草。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在疏林地、未成林地上全面整修工程,毀壞林木植被,重新造林種草。違者由林業主管部門依法收取林地整地、造林、培育全

過程的重臵費。

第八條 嚴禁在林區亂獵亂捕野生動物,違者由林業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三十二條規定,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嚴禁在林區非法用火,違者由林業主管部門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三十二條一至四項規定,處10元至50元的罰款;引起森林火災,尚未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可並處50元至500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保護生態建設標誌和配套設施。凡破壞、移動退耕還林、天保工程、三北四期工程、封山育林等生態環境建設標誌者,由林業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責令限期恢復原狀,逾期不恢復的,由主管部門代爲恢復,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破壞配套的水利、電力、通訊、道路等基礎設施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落實管護責任制。各鄉鎮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行政執法力度,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查處和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人和事。對毀壞林木(草)的違法行爲,村、社兩級組織和護林人員一經發現要及時制止,並報告所屬鄉鎮人民政府迅速依法處理。凡因責任不明確,管護不到位,造成牲畜放牧等人爲毀壞林木、林地的,每發現一次,除對直接責任人扣發當年(或當月)

篇四:封山禁牧

封山禁牧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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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養的 只養子,違反封山禁牧條例,限你於2012年11月4日前徹底處理掉,否則停止兌現你的退耕還林政策,並且按照《陝西省封山禁牧條例》最高限予以處罰,同時上報相關部門,對你採取行政拘留處理。

本 人 籤 字:

村幹部簽字:

駐村幹部簽字:

片長簽字:

2012年11月1日

篇五:封山禁牧任務目標責任書

響水鎮封山禁牧責任書

爲了全面加強我鎮封山禁牧工作,嚴厲打擊偷牧、散牧等違法放牧現象,徹底扭轉我鎮封山禁牧反彈局面,形成全鎮齊抓共管封山禁牧的合力。鎮政府決定與各村簽訂2013年度封山禁牧任務目標責任書,其主要工作任務目標及考覈獎懲辦法如下: 一、主要任務目標

1、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廣泛宣傳有關封山禁牧的法律、法規、政策。同時,至少在本轄區內刷寫一條醒目的永久性封山禁牧標語。(10分)

2、層層落實責任,實行片長負總責,駐村幹部包村,村幹部包戶,並與養羊戶及時簽訂承諾書。(20分)

3、能及時召集現有養羊戶,學習封山禁牧有關文件及政策,並有會議記錄。(10分)

4、各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封山禁牧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封山禁牧工作,並及時配備好護林員,護林員有權利、有義務、有責任舉報散牧者,發現問題及時舉報給鎮封山禁牧工作隊,舉報電話:0912-7758017,政府實行有獎舉報。(10分)

5、各村要以戶爲單位,徹底摸清全村的養羊情況,保括羊的數量、草場、飼料來源、舍飼情況、養羊方式等,並造冊登記。(10分)

6、各村負責人要積極配合鎮封山禁牧工作隊對偷牧者進行處罰。同時要積極配合好上級部門的檢查。(20分)

7、市、縣分封山禁牧稽查隊在稽查中發現放牧羊羣的情況。(20分)

二、考覈獎懲辦法

1、考覈由鎮政府牽頭,鎮封山禁牧工作隊組織實施; 2、考覈以任務目標完成情況評分;

3、本責任書基本分爲100分,得90分以上予以表彰獎勵,得60分以下通報批評。實行封山禁牧工作一票否決制度。對本年度封山禁牧工作在市、縣稽查中發現有放牧羊羣的村,除按縣紀委、監察局印發的《關於對違反封山禁牧有關政策規定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外,市、縣處罰鎮政府的罰款要在該村辦公經費或工資中按比例扣除。同時,視情況及後果予以組織處理。

三、責任書期限從簽訂責任書之日起至下年簽訂責任書之日止。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鎮、村各執一份。

政府鎮長 (簽字):

村委會主任(簽字):

2013年3月10日

篇六:封山禁牧任務目標責任書

吉祥鎮封山禁牧責任書

爲了全面加強我鎮封山禁牧工作,嚴厲打擊偷牧、散牧等違法放牧現象,徹底扭轉我鎮封山禁牧反彈局面,形成全鎮齊抓共管封山禁牧的合力。鎮政府決定與各村簽訂2013年度封山禁牧任務目標責任書,其主要工作任務目標及考覈獎懲辦法如下: 一、主要任務目標

1、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廣泛宣傳有關封山禁牧的法律、法規、政策。同時,至少在本轄區內刷寫一條醒目的永久性封山禁牧標語。(10分)

2、層層落實責任,實行片長負總責,駐村幹部包村,村幹部包戶,並與養羊戶及時簽訂承諾書。(20分)

3、能及時召集現有養羊戶,學習封山禁牧有關文件及政策,並有會議記錄。(10分)

4、各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封山禁牧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封山禁牧工作,並及時配備好護林員,護林員有權利、有義務、有責任舉報散牧者,發現問題及時舉報給鎮封山禁牧工作隊,舉報電話:,政府實行有獎舉報。(10分)

5、各村要以戶爲單位,徹底摸清全村的養羊情況,保括羊的數量、草場、飼料來源、舍飼情況、養羊方式等,並造冊登記。(10分)

6、各村負責人要積極配合鎮封山禁牧工作隊對偷牧者進行處罰。同時要積極配合好上級部門的檢查。(20分)

7、市、縣分封山禁牧稽查隊在稽查中發現放牧羊羣的情況。(20分)

二、考覈獎懲辦法

1、考覈由鎮政府牽頭,鎮封山禁牧工作隊組織實施; 2、考覈以任務目標完成情況評分;

3、本責任書基本分爲100分,得90分以上予以表彰獎勵,得60分以下通報批評。實行封山禁牧工作一票否決制度。對本年度封山禁牧工作在市、縣稽查中發現有放牧羊羣的村,除按縣紀委、監察局印發的《關於對違反封山禁牧有關政策規定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外,市、縣處罰鎮政府的罰款要在該村辦公經費或工資中按比例扣除。同時,視情況及後果予以組織處理。

三、責任書期限從簽訂責任書之日起至下年簽訂責任書之日止。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鎮、村各執一份。

政府鎮長 (簽字):

村委會主任(簽字):

2013年3月10日

篇七:封山禁牧專項責任書

封山禁牧專項責任書

爲了切實抓好封山禁牧工作,有效遏制偷牧、夜牧和公開放牧的行爲,保護退耕還林成果,促進林草產業和畜牧業的健康發展,鎮政府與各行政村簽訂如下責任書:

一、 主要目標管理責任:

1、不斷加強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意識,堅決克服知法犯法,視而不見的不負責現象。

2、村委會對本村的封山禁牧工作負總責,組織人員不定期檢查,反應本村封山禁牧存在的問題。

3、村支書、村主任是本村封山禁牧的`直接責任人。負責日常工作,確保封山禁牧工作有序進行。

4、堅決杜絕本村出現嚴重違反封山禁牧政策的事件發生。 5、嚴禁本村任何羊出欄散放行爲。 二、獎懲考覈與其他事項:

1、本責任書由鎮黨委、政府在年終組織考覈。

2、對不發生違反禁牧政策的村,鎮上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3、如在本村發現一羣羊散放,將作如下處罰:①每發現一羣羊散放,一次罰該村村委會年度轉移支付人民幣500元,並

從今以後不再給該村分配退耕還林面積。②對本村的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各罰人民幣100元。③對放羊當事人,如果有退耕還林面積,本人不能享受當年的退耕還林款項,並當場每隻羊處以10—50元的罰款,每羣羊罰款至少不低於500元。對蓄意違反封山禁牧規定且屢教不改的“釘子戶”,除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外,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如市上檢查者發現,每隻羊至少處罰500元,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本責任書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5、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鎮政府、村委會各執一份。

**人民政府 鎮 長(簽字):

(章) 分管領導(簽字):

村村支書(簽字): (章) 村主任(簽字):

養羊戶(簽字):

二〇一二年 月日

篇八:封山禁牧實施意見

哈鎮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加強封山禁牧工作的實施意見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全市封山禁牧現場會會議精神,進一步鞏固退耕還林成果,保護生態植被, 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封山禁牧輿論氛圍 鎮、村兩級要通過召開會議、刷寫固定標語、 警示牌、掛橫幅、發放傳單、平安大喇叭廣播等各種形式大力宣傳封山禁牧政策,以此來營造一個聲勢浩大的封禁工作輿論氛圍,增強全鎮幹部羣衆對封山禁牧的認識,提高封山禁牧工作的凝聚力。讓羣衆明白實行封山禁牧的政策不變,口子不鬆,力度不減,特別要教育養羊戶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徹底打消偷牧、夜牧、散牧思想。

二、摸清底子,建檔立卡,建立動態管理的工作機制

全面掌握養殖戶的基本情況,要對全鎮的養殖戶進行地毯式排查,摸清養殖戶的養羊數量,建檔立卡, 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實行動態管理, 按月要對養殖戶的羊子的數量進行覈實更正,隨時掌握養羊戶的動態,掌握工作主動權。同時,要建好偷、放牧戶的處罰檔案資料, 做到偷放牧照片、處罰決定書、處罰票據齊全, 檔案管理規範,處理措施有法可依。

三、突出重點,進一步加大封禁工作的執法力度

一是要抓好重點區域的封禁工作,着重要抓好川道地區、通村水泥路沿線及鎮、辦事處交界區域的封山禁牧工作,確保全年無偷牧現象。二是要抓好大數量養羊戶的封禁工作。三是要抓好釘子戶、屢犯戶的處罰力度,對不聽勸阻的偷牧戶,堅決實行嚴處重罰,決不心慈手軟,發現一次處罰一次,對個別釘子戶要協同派出所堅決給予重拳打擊,發揮震懾的社會效應。

四、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度

1、實行分片管理責任制度,全鎮以片爲單位, 片長負有該片封山禁牧的領導責任,包村幹部對所包村負有直接 責任,鎮長爲全鎮封山禁牧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爲直接責任人,建立人人有責的責任機制。對因本人玩忽職守,責任區範圍內出現偷放牧行爲受到上級封禁隊巡查通報的片員,不得參加年終評優。

2、村委會主任是本村封山禁牧的直接責任人,村幹部要定期負責上報村裏的養羊數量,如果因本人隱瞞不報,被各級封禁隊發現有偷牧行爲的村,每發現一次扣除村幹部工資50元,年底從轉移支付中扣除。對封山禁牧不重視的村,若被上級禁牧大隊巡查到有偷牧現象,每發現一次扣除村級轉移支付100元,該村同年不得參與評優樹模。

3、對養殖戶實行信譽度管理。鼓勵羣衆舍施養羊,對

每個養殖戶實行信譽度檔案管理,對信譽度高的養殖戶,鎮政府將在政策上予以傾斜、支持,優先安排扶貧資金,對信譽度低的養殖戶,暫緩兌現各種惠農補貼資金,限期整改。

4、對重點養殖戶要實行嚴防死守的防範機制,巡查中偷牧行爲的認定不在以田地放牧爲唯一證據,而是以羊出圈舍爲準,只要養殖戶的羊子離開圈舍,即可以偷牧進行處罰,從源頭來治理偷牧行爲。

五、加強領導,提供封山禁牧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爲了搞好封山禁牧工作,確保封禁工作持久順利開展,鎮黨委、政府專門成立了鎮封山禁牧領導小組和工作隊,同時,將鎮司法所、派出所幹警吸收爲領導小組成員,進一步強化對封山禁牧工作的領導。

附:1、哈鎮封山禁牧領導小組名單

2、哈鎮封山禁牧工作隊名單

3、哈鎮封山禁牧責任範圍劃分暨片區責任人名單

哈鎮封山禁牧領導小組明單

組 長:甄懷 鎮長副組長:王鵬

成 員:張黨旗、吳雙飛、牛志敏、韓鵬飛、楊耀奇

副鎮長 紀檢書記 副鎮長 綜治辦主任 司法所所長 派出所所長

哈鎮封山禁牧工作隊

隊長:趙來奇 成員:王二虎 袁 軍白海軍

篇九:封山禁牧協議書

XX鄉封山育林禁牧舍飼管理辦法

爲了切實保護我鄉山林資源,鞏固綠化成果,實現生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XX縣封山育林禁牧舍飼管理辦法》之規定,鄉人民政府決定在全鄉實行封山禁牧。現與養殖戶_____,飼養羊__只,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封山禁牧範圍爲XX鄉行政區域內所有林業用地(包括新植未成林幼林地、特種用途林、防護林、疏林地、灌木林地,以及荒山、荒溝、荒坡)。

二、在封山禁牧區內,嚴禁從事下列活動:

(一)、放養牛、羊等草食動物;

(二)、擅自移動或者毀壞封山禁牧的標牌、設施;

(四)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活動。

三、轄區各單位、廣大居民,要按照《XX縣封山育林禁牧舍飼管理辦法》和本通告的精神,自覺遵守封山禁牧的有關

規定。農戶應當對牛、羊等食草動物實施捨飼圈養。

四、對擅自進入封山禁牧區從事上述違法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由區林業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XX縣封山育林禁牧舍飼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款,依法予以處罰。在封山禁牧執法過程中,對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無理取鬧、阻擾、刁難,辱罵工作人員或以暴力手段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着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發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協議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XXX鄉政府:

養殖戶簽字:

XXX鄉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20日

篇十:封山禁牧簡報

靖邊縣紅墩界鎮展開封山禁牧集中整治活動

近年來,靖邊縣紅墩界鎮以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爲契機,大力實施退耕還林(草)工程,同時,堅持“封山禁牧,舍飼養畜”的正確道路,然而,隨着國家相關政策的調整,退耕還林任務逐漸減少,保護現有森林資源,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已成爲全鎮今後林業工作長期而艱鉅的任務。封山禁牧是鞏固綠化成果、恢復森林資源的重要手段,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經紅墩界鎮黨委、鎮政府研究,決定從3月10日起至4月10日,進行爲期1個月的集中宣傳整治活動。在本次活動中,做到了“三個到位”:

一、領導重視到位

1、爲了加強對封山禁牧工作的領導,鎮黨委書記召開緊急調度會議,鎮政府成立了以鎮長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全鎮40餘名幹部、各附屬單位部分成員擔任集中整治組成員,兵分三路進行集中宣傳整治。

2、鎮政府與各村委簽訂封山禁牧責任書,村與戶簽訂禁牧舍飼合同。實行鎮管村、村管戶、戶管畜的責任制度。

3、鎮政府把封山禁牧工作作爲各村全年工作的一項重要考覈內容。同時,建立健全鎮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副職具體抓的齊抓共管工作機制。

二、政策宣傳到位

1、 利用集市,發放封山禁牧宣傳冊2000餘份;

2、 在鎮村各路段,懸掛封山禁牧宣傳標語10餘幅;

3、 出動宣傳車3輛,走村串戶進行政策宣傳。

三、禁牧措施到位

從3月25日起,集中利用一個月時間積極開展全鎮性的封山禁牧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深入調查摸底,建檔立卡,造冊登記,以草定畜。在專項整治行動中,本鎮封山禁牧工作組和鄉鎮所有幹部職工,挨村逐戶,調查摸底,對全鎮15只以上羊子養殖戶進行了詳細的造冊登記,建檔管理,實行以草定畜管理。同時,對缺草缺料缺勞的養羊大戶,責令其淘汰,限期處理,使全鎮的封山禁牧工作有了一個根本性的好轉。二是加大對偷牧、夜牧放牧行爲的查處力度。在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縣林業派出所派出巡查組,協同鎮政府兵分三路進行晝夜輪班巡查,對全鎮偷牧夜牧行爲進行全面檢查,一旦發現偷牧夜牧者按每隻羊30元進行嚴處。特別是對無勞力的養殖“釘子戶”採取駐村蹲戶,嚴盯死守,責令限期處理。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嚴肅查處責任人。對難纏戶、釘子戶,特別是對屢教不改、起鬨鬧事,阻礙執行禁牧公務的偷牧者立案查處,依法打擊,嚴格按《陝西省封山禁牧條例》之規定進行處罰。

四、集中宣傳整治效果明顯

通過一個月的集中宣傳整治工作,紅墩界鎮封山禁牧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一是禁牧政策基本上做到了人人皆知,家喻戶曉;二是以草定蓄制度達到了全面落實;三是農民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明顯提高;四是加強了鎮、村、組三級工作網絡建設;五是全面打擊了偷牧放牧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