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之爭民間故事大綱
二姑性格強悍倔犟,她想要做的事兒九牛二虎也拉不回,這會兒執意要去找院長。
叫二姑強行拉來作陪的我說:“事情都過去幾天了,小孩沒事就算了。”
二姑瞪眼:“有這麼簡單嗎?沒事?有事就完了。”
於是乎二姑衝上醫院二樓,挨個辦公室一一查看上面的字號。當她看到有“院長辦公室”字樣就停下,沒敲門憤然推門而入。
“請問這位小姐有什麼事嗎?”院長心平氣和,和顏悅色。
“什麼事?你們院的趙醫師開錯了藥怎麼辦?”二姑沒好口氣地。
“啊?造成什麼後果了嗎?”
“你要的是什麼後果……?”
原來,二姑那天抱着7歲的女孩來看病,被趙醫師診斷爲急性肺炎,讓護士做了皮試,結果是陽性,是不能用青黴素注射液的……
“嗯,一切都在正常中,有什麼不對?”院長不禁插話。
“呀,別打岔,聽我說下去。”二姑甚是惱火,“就在打點滴之前,幸虧被認真負責的當地醫院的護士發現,藥物就是青黴素……我是爲方便起見配藥回家去就近醫院……”
“哦,幸好及時發現,避免了醫療事故。”院長鬆了口氣。
“是的,不然後果不堪設想喲。”二姑心有餘悸。
二姑與院長的對話遠遠沒有結束,二姑要討個說法,病歷本上清楚明顯寫着青黴素皮試陽性,可趙醫師卻偏偏開具了大量含青黴素的藥物,僅僅是玩忽職守嗎,不懂起碼常識?抑或是將“陽”字看成“陰“字,兩字形象酷似混淆視辨啦?
“我看要不這樣,醫生雖然出現了差錯,但未造成不良嚴重後果,我們可以處於人道主義,適當補償你的精神損失費500塊咋樣?”院長說岀心裏話。
不提不打緊,一提補償,二姑覺受了極大侮辱跳將起來:
“就這樣打發我嗎?我孩子的命就值500塊嗎?”
“理解錯誤,生命是無價之寶。”
“那……?”
我在醫院底樓乾等着二姑,一直不見她下來,耐不住上去,不用刻意尋找,遠遠就聽得二姑熟悉近似敲鑼鼓的大聲音,走近,隔門聽見二姑很戧人的話語:
“不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沒門!”
“這……也過分點了吧?”
“過分?你說誰過分?我的孩子遠不止這點錢的價值呢。”
兩人針尖兒對麥芒兒相持不下。
“這無異是敲詐勒索!”院長一反常態冒出這樣一句。
“好,說我……是麼?我就要將敲詐進行到底。”二姑不甘示弱。
這時我破門而進:“二姑,依我看,讓當事醫生出面道個歉,讓院方承擔一些差旅費、誤工費了事。咱們回去吧。”
“你說得如此輕巧,太便宜了他們。不!我決不罷休。”
院長接住我的話茬趁機而入:“可以呀,下次孩子來複查考慮免費。”
“誰要你們免費……還嫌沒把病人看死?”當然是二姑的回敬。
這場醫患之爭仍未休,也不知何時才能休,二姑在我的勸說下暫時離開,楊言聲明下次還要來找院長,下定決心務必兌現10萬塊……
後來二姑鬧到法院……
我對此莫衷一是,捫心自問到底誰之過,二姑的要求合理嗎?法院會支持嗎?
有人問我事情發展結果如何,我答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