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文祕知識 > 2017年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2017年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91W 次

黨委在換屆工作中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始終,把依法依章辦事貫穿始終,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把依法打擊貫穿始終,把加強換屆風氣監督工作與換屆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推進。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年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希望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2017年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1】

爲切實加強對村級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各項工作,維護廣大村民的民主權利,確保全鎮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貴州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強化分類指導,進一步擴大城鄉基層民主,保障廣大村民羣衆的民主政治權利,健全基層羣衆自治機制,切實做好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爲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城鄉社會生活共同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

二、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直選差額和無記名投票的原則,把羣衆擁護、思想好、作風好、能力強、有文化、辦事公道,真心實意爲羣衆辦事的能人選進村民委員會班子,提高村民委員會幹部的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按照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要求,重點把農村致富能手、協會負責人、返鄉農民工、復員退伍軍人、到村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選拔到村民班子中。積極推進村委會“海選”確保“海選率”達到60%。倡導符合條件的村黨組織成員積極參與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實現交叉任職,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

三、時間安排

我鎮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從2017年8月開始,到2018年3月31日結束,選民登記爲2018年12月8日前,選舉日定於2018年1月8日。

四、方法步驟

第一階段:選舉準備(2017年8月至9月30日)

(一)成立選舉工作機構。爲切實加強對我鎮第十屆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經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成立南盤江鎮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組,組長由鎮黨委書記覃廷雲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鎮黨委副書記陳焜、鎮人民政府副鎮長李明興兩位同志擔任,換屆選舉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辦公室主任由李明興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吳進、熊回春兩位同志擔任,成員由韋仕喜、文才東、柴會娟、韋海燕、王永波、柯昌德組成。指導小組成員單位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實加強領導,認真開展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各村設立指導工作組,組長由包村領導擔任,副組長由駐村工作隊隊長擔任,隊員爲工作人員,負責全程指導所駐村的村民委換屆選舉工作。

(二)制定換屆選舉工作方案。根據中共興義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興義市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鎮制定了切實可行的選舉工作方案,各村要根據本村實際於2017年9月28日前制定好選舉工作方案,報鎮村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組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明確選舉順序。本次換屆,先選村黨組織,再選村委員會。

(四)廣泛宣傳發動。各村要及時召開選舉工作動員會,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標語、電視、黑板報、村務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宣傳,讓廣大羣衆充分了解村委會換屆選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知曉村民委員會候選人的條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選人的確定及投票方式程序等,引導廣大羣衆積極參與村級換屆選舉,正確行使民主權利

(五)加強選舉工作人員培訓。要切實加強對參加選工作人員的培訓,鎮選舉工作指導組負責對村選舉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的內容爲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選舉規程及工作開展中應注意的問題等,切實提高工作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正確指導換屆選舉工作。

(六)選舉工作經費。按照《貴州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

法》關於“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經費,由地方各級財政給予補助”的規定,市級財政按每個選民(以上屆選民數爲準)1元用於換屆選舉工作經費,本着以節約爲主,不足部分由鎮財政解決,必須保證選舉經費於2018年元月5日前到位。

(七)做好村財審計。嚴格執行先審計後換屆的規定,在選舉前,按照《興義市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規定,鎮農服中心、財政分局、人社中心協調配合,組成審計組,對村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審計工作要有3名以上村民代表參加。必須在9月30日以前結束,並將審計結果在村務公開欄上進行公佈,接收羣衆監督,同時將公式結果報鎮村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二階段:選舉實施(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月9日)

(一)選舉工作

1.民主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爲確保選舉的公正性,各村必須成立村民選舉委員會,負責主持本村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委員5-7人組成(由第九屆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中至少要有一名婦女同志,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確定爲村民委員會成員的,不再擔任村民選舉委員會中的職務,所缺名額從落選的村民選舉委員會候選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遞補。村黨組織成員擔任選舉委員會成員的,也要通過法定程序進行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行使職權從組成之日起,至新一屆村民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止。村民選舉委員會經民主推選產生後,由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於2017年11月10日向村民發佈村民選舉委員會成立公告,此公告爲1號公告。

2.公佈選舉日和選民登記日。選民登記開始前,選委會應發佈公告,公佈本屆村委會選舉的選舉日、選民登記日,明確選民登記的起止時間和登記辦法,要求選民互相轉告,以便及時進行登記。村民選舉委員會於2017年12月3日前將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開始的時間、選舉日、選民登記日向村民發佈第2號公告。

3.選民登記。本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實行志願登記制度。村民選舉委員會確定並公佈選民登記的時間,以村民小組爲單位設立登記站,組織村民主動到登記站進行選民登記。對行動不便的老、病、殘人員可由登記工作人員上門登記,逐一確認其參選意願。對外出務工人員,應及時依法告知,無法參選的可不納入選民登記;有意參選但無意返鄉的,嚴格執行委託投票規定。具有選民資格的村民應當依法進行選民登記,本人書面表示不參加選舉的;登記期間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選舉委員會依法告知後,10日內未表示參選的;不能行使選舉權的,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不進行選民登記。選民登記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做到不錯登、不重登、不漏登。凡年滿18週歲,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以外的村民,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民年齡以選舉日爲準,選民生日以身份證記載爲準;新滿18週歲未辦理身份證的,以戶口簿爲準。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前完成登記,公佈選民名單,並頒發選民證,確保選民參選率達90%以上。

(1)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一是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三是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選舉。經村民選舉委員會告知,本人書面表示不參加選舉的,不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參加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2)對易地扶貧搬遷戶的選民登記,由遷入地或原戶籍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選民登記造冊後,村民選舉委員會對登記參加選舉的選民名單必須嚴肅認真地進行審覈和確認。一是村民選舉委員會在選舉日的20日前對選民名單張榜公佈5天,村民對公佈的選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在名單公佈之日起5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從收到申訴之日起3日前作出處理決定。

選民登記工作應在2017年12月8日前完成。根據選民登記名單填寫參選證,並以選區爲單位頒發選民證。村民選舉委員會在2017年12月8日前發佈第3號公告,對本村選民名單進行詳實的張榜公佈。

4.村民委員會的組成。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3-7人組成,村民委員會成員中,至少有1名婦女同志。

5.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的產生。在村民委員會換屆期間推選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推選工作應在選民登記結束後,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提名前進行。村民小組長由村民小組的選民會議推選產生,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戶至15戶推選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婦女應占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與村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

6.候選人提名。村民委員會候選人的提名,要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的原則。候選人中至少保證1名婦女同志。實行“海選”(即無候選人,由村民直接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地方,可不提名候選人,採取直接選舉。鼓勵婦女婦女積極參與換屆選舉,提倡把更多女性村民特別是村婦代會主任提名爲村民委員會主任和成員候選人,確保每個村民委員會都有1名以上婦女成員。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候選人必須由本村有選舉權的選民1人1票直接提名,按得票多少,從高到低依次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對選民提名的候選人名單按得票多少爲序,在選舉日的15日前進行公佈,在2017年12月23日前發佈第4號公告(公告樣式附後),公佈候選人名單。

7.正式候選人的確定。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對照候選人條件進行審查,按得票相對多且符合候選人條件的確定爲正式候選人。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應分別比應選人數多1人,委員候選人應當分別比應選人數多1-2人。正式候選人名單確定後,應按照候選人的姓氏筆劃爲序在選舉日前5日公佈。村民選舉委員會在2018年1月3日發佈第5號公告。公佈正式候選人名單。

8.投票準備。

(1)確定投票方式。投票方式有:一是設立選舉大會中心會場進行投票;二是人口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以村民小組爲單位設立投票站;三是對於老、弱、病、殘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中心會場或投票站的選民,可以採用流動票箱投票,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許設立流動票箱。選舉大會中心會場、投票站、流動票箱要按照規定的時間投票。

(2)投票時間。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正式選舉時間定於2018年1月8日,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在2014年1月7日前發佈第6號公告,公佈選舉時間、地點和投票方式。

選舉日和投票的方式、時間、地點一經公佈,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變動和更改。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無法產生和確定正式候選人的特殊情況,需要更改選舉日的,應向鎮選舉指導小組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才能更改,並且對更改的選舉時間、地點、投票方式應在選舉前進行公佈。

(3)委託投票。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農村選民,可以書面委託自己信任的選民代爲投票,每一選民接受委託不得超過3人。

(4)印發選票。選票由鎮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指導小組印製,選票印製後必須加蓋選舉委員會公章。各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在選舉日前1天,將選票密封后加蓋村選舉委員會公章,明確專人妥善保管,在選舉當天由選舉工作人員在選舉大會場或投票站當衆啓封分發選票。

(5)製作票箱。票箱分爲選舉大會中心會場票箱、投票站票箱和流動站票箱三種。票箱大小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決定,以適用爲宜。

(6)確定選舉工作人員。村民選舉委員會在投票選舉前每個票箱要明確3名以上的工作人員,凡被確定爲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正式候選人及其直系親屬均不能擔任選舉工作人員。

9.投票選舉。

(1)選舉委員會主任主持選舉大會,介紹本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籌備情況及宣佈本屆選民登記數,正式候選人名單。

(2)介紹投票方式和填寫選票應注意的有關事項。

(3)檢查票箱。在投票前,由工作人員當衆打開票箱,檢查是否空箱。經選民認可後當場封閉並貼上封條。

(4)投票選舉。選舉投票時,選民憑選民證領取自己的選票,在填寫完後將選票親自投入票箱內。

(5)公佈選舉結果。選舉結果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有效後除由選委會主任當場公佈選舉結果外,還應在選舉的當日或次日發佈第7號公告。選舉結果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報鎮和人社中心備案。

6、封存選票。投票選舉結束後,由唱票員、計票員、監票員將全部選票(包括有效和無效票)整理後簽字封存。

10.積極推行“海選”。“海選”是不提候選人的一種選舉方式,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組織召開村民選舉大會,羣衆一次性投票,直接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方式。“海選”可一次性投票選舉,同時選舉村主任、委員;也可多次投票選舉,先選村主任,後選委員。“海選”是有選舉權的選民過半數參加選舉有效,競選人獲得選民過半數贊成票始得當選,如當選人數少於應選人數出現差額時,按選票的多少順序確定爲缺額成員的正式候選人,再次組織投票進行選舉。根據同步小康“城鄉社區基層民主自治建設完善率”指標體系的要求,統籌謀劃,科學確定“海選”比例,確保到2020年村民委員會的“海選”率不低於80%。本次換屆選舉,對村比較集中,選民民主意識較強,選民民主意識較強,條件較爲成熟的村進行海選,根據海選比例不低於60%的要求,我鎮將田寨、南龍、梅家灣、田房、紅椿、未團六個村作爲“海選”村,海選村要根據實際制定海選方案,鎮指導組選派業務骨幹指導“海選”村,確保“海選”工作順利開展。

11.頒發當選證。第十屆村民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應在選舉結果公佈後的5日內召開,當選證書由鎮政府集中或分村召開當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會議分別進行頒發。

12.選舉資料歸檔和保存。對選舉過程中產生的全部資料(含選票),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及時整理歸檔,妥善保存。鎮所建立的村民選舉委員會選舉材料應長期保存,以便備查。村建立的選舉工作檔案至少保存3年,到下屆換屆選舉產生新一屆村民委員會止,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長期保存。

(二)後續重點工作

1.工作承接。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產生後,上屆村民委員會成員應在10日內向新一屆村民委員會成員移交公章、辦公設施、經營資產、財務賬目、檔案等,移交工作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2.健全內設機構。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產生後,應在5日內召開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建立人民調解、治安護衛、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社會福利、集體資產管理等工作委員會及婦聯、團支部等羣團組織。

3.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產生1個月內,由村民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村務監督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由3—5人組成,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監督委員會成員同村換屆同步。

4.建章立制。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產生後,鎮政府應指導村民委員會在30日內製定本屆村民委員會工作目標,認真落實《興義市民政局關於印發城鄉基層羣衆自治制度參考樣本的通知》(興市民通〔2017〕31號)健全和完善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村務公開、民主協商、民主評議、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等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規範村民委員會工作。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和總結(2018年1月10日至20日)

(一)全鎮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後,鎮政府將組成檢查組對各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驗收,檢查的內容主要有:選民登記、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提名、組織投票等重要環節是否依法進行,選舉工作有無違法違紀現象,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依法處理,鎮政府檢查結束後,對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做法、經驗及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總結,並將書面總結於2018年2月15日前報市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凡有補選的村應於2018年3月8日前依法進行補選,並在補選結束後3日內將有關材料及總結報鎮工作領導小組。

(三)鎮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組對各村的換屆選舉工作的抽查,由各指導小組負責抽查所指導的村。

五、工作保障措施

要建立健全換屆選舉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防範、掌控和處理。完善選舉重大問題、重要信息報送、情況通報制度,及時掌握動態,切實加強指導。對因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引發的羣衆性事件,要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對基層組織請示的和黨員羣衆反映的重要問題,要認真研究,統一答覆。選舉工作結束後,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對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依法處理。

(一)規範競爭行爲。村委會換屆選舉是一場公開、公正、公平的選舉,要爲選舉創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候選人或競選人應當在村民選舉委員會的組織下,集體與村民見面,介紹履職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嚴禁違法違規承諾、人身攻擊等行爲的發生。堅決制止候選人或競選人及其親友,直接或指使他人利用錢物或其他利益買賣選票,收買選民、選舉工作人員和其他候選人的賄選行爲。

(二)完善選舉監督體系,切實加強對換屆選舉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對村民選舉委員會推選、候選人提名、候選人公開競爭、投票選舉等重點環節,實施全程跟蹤監督。積極探索輿論監督途徑,採取設立選舉監督委員會,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擔任社會監督員等措施,加強社會力量對換屆選舉的監督。

(三)高度重視羣衆來信來訪。鎮屬有關部門特別是信訪、人社中心、司法所要尊重廣大羣衆的申訴權、信訪權,高度重視並正確對待羣衆來信來訪,要嚴格執行信訪條例,堅持屬地管理、分組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按程序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要暢通信訪渠道,嚴格登記、受理、告知程序。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簡單地採取強制措施,激化矛盾。

(四)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爲。對村委會換屆選舉過程中的違紀行爲,要及時責令整改,並依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僞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違法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礙選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要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對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僞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違法手段參選的,一經發現取消其參選資格;已經當選的,其當選無效;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宜

本方案所涉及公告樣式和其他相關事宜以市民政局下發文件要求爲準。

  【2017年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2】

爲切實做好勝利鄉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維護廣大村民的民主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四川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的規定及《中共甘洛縣委辦公室、甘洛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全縣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甘委辦[2016]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1.2017年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2.2017鄉鎮村委會換屆選舉實施方案

3.2017村委會換屆選舉實施方案

4.2016村委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5.2017年居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6.2016關於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7.2017年鄉鎮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