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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國瘧疾日宣傳活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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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每年近百萬人死於瘧疾據2010年報道顯示,全球每年有3.5~5億人感染瘧疾,每年約有100萬人死於瘧疾,尤其是5歲以下兒童染病死亡率很高,全球每30秒鐘就有一名兒童死於瘧疾。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6年全國瘧疾日宣傳活動計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年全國瘧疾日宣傳活動計劃

  【2016年全國瘧疾日宣傳活動計劃1】

2016年,我縣將繼續圍繞《洪澤縣消除瘧疾行動方案(2010-2020年)》(洪政辦發〔2010〕120號)要求,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的原則,結合中央公共衛生專項資金和省級瘧疾防治項目要求,不斷加強對消除瘧疾工作的組織領導,繼續推行“1-3-7定點清除”工作模式,加強瘧疾傳染源的及時發現、規範治療、疫點處置、監測、管理和培訓能力,大力開展健康教育活動,確保瘧疾病例得到及時救治,逐步實現《洪澤縣消除瘧疾行動方案(2010-2020年)》各項目標。

  一、加強組織領導,爲消除瘧疾提供技術保障

根據省、市統一安排,我縣將於2016年實現消除瘧疾目標,各醫療衛生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消除瘧疾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洪澤縣消除瘧疾行動方案(2010-2020年)》確定的階段目標,按照消除瘧疾行動進程,落實好消除瘧疾各項工作任務,確保我縣按時達到消除瘧疾的目標。

  二、進一步加強病例管理,提高傳染源管理和疫點處置工作質量

(一)規範傳染源管理措施。

瘧疾防控工作已從控制階段走向消除階段,要積極推行省消除瘧疾“1-3-7定點清除”工作新模式,確保傳染源管理和疫點處置工作能及時有效開展。

1.發現瘧疾病例後1天內進行疫情報告。各醫療衛生單位對發現的所有瘧疾病例(包括實驗室確診病例和臨牀診斷病例)均應在24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

所有網絡直報的瘧疾病例均應進行瘧原蟲鏡檢,每例病例在抗瘧治療前應至少採制厚、薄血片3張、濾紙血2張(每張2大滴血樣,直徑1.2cm)和肝素抗凝全血5ml,並電話報告省寄研所。所採集的樣本應儘快送至省寄研所進行鏡檢覆核和基因檢測,不能及時送樣的可將樣本置-20℃保存,每月月底送至市疾控中心。省寄研所將繼續實行瘧疾報病獎勵制度。

2.在3天內完成病例複覈與流調。縣疾控中心負責在3天內完成對網報瘧疾病例血片的鏡檢覆核和流行病學個案調查,重點核實是否爲瘧疾病例並判斷是否爲本地感染病例。所有核實的瘧疾病例應在3天內完成專報系統中“瘧疾病例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表”的信息錄入和上報,並用顯微攝影系統拍攝鏡檢覆核所見瘧原蟲圖片分別報送至市疾控中心和省寄研所。所有經覈實需排除的瘧疾病例應立即報告省寄研所進行省級複覈,並根據省級複覈結果進行網報修訂。

個案流調時對輸入性病例的判定應嚴格按照《消除瘧疾技術方案(2011年版)》中輸入性瘧疾的定義和判定標準進行。

3.在7天內完成疫點調查與處置。對居住在本縣境內的瘧疾病例,縣疾控中心應在病例網絡直報後7天內組織完成對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民點的調查,確定疫點是否存在傳播瘧疾的條件,並按照《消除瘧疾技術方案(2011年版)》的要求完成疫點處置,在7天內完成專報系統中“疫點調查與處置表”的信息錄入和上報。市級疾控中心將對疫點調查和處置進行技術指導,省寄研所將參與所有本地感染瘧疾病例和國內輸入性瘧疾病例的核實和疫點調查。

疫點調查時,對本地感染病例和流行季節(5-10月)發現的輸入性間日瘧病例,需對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圍100米內的居民進行瘧原蟲血檢或快速診斷試紙條(RDT)檢測篩查,並採制濾紙血;對境外輸入的瘧疾病例,需對與其同行回國人員進行瘧原蟲血檢或快速診斷試紙條(RDT)檢測篩查,並採制濾紙血。如果瘧疾病例出現在瘧疾傳播季節,疫點調查需增加媒介按蚊種羣調查內容。

疫點處置包括病例治療、健康宣教和媒介控制。在疫點調查中新發現的實驗室檢測陽性者給予抗瘧藥規範治療並按規定上報,向居民發放瘧疾防治宣傳材料。對在流行季節(5-10月份)出現的瘧疾病例,對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圍100米範圍所有住家採用菊酯類殺蟲劑進行室內滯留噴灑。

(二)完善瘧疾疫情通報制度。

各單位在發現瘧疾病例後要在第一時間電話告知縣疾控中心,縣疾控中心需及時電話報告省寄研所,並按規定在3個工作日內將瘧疾病例覈實和流行病學個案調查結果上報省寄研所。省寄研所將繼續開展每週瘧疾疫情通報。

省衛計委2016年將繼續定期對全省消除瘧疾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對照通報,認真查找並改進消除瘧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努力提高消除瘧疾工作質量和效果。通報結果將納入年終目標考覈。

  三、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瘧疾病例診治能力

(一)進一步加強傳染源發現能力

1.各醫療衛生單位要繼續加強瘧原蟲鏡檢能力建設,配備相對穩定的並通過上級業務機構培訓合格的鏡檢人員,二級以上醫院至少要配備兩名以上熟練掌握瘧原蟲鏡檢技術的鏡檢人員。重點加強鄉鎮級醫療機構的瘧原蟲鏡檢設備的配備和技術人員的培訓,在基層醫療機構逐步推廣快速診斷試紙條(RDT)應用;縣疾控中心要有獨立的、能正常開展鏡檢工作的瘧疾中心鏡檢站,充分發揮寄生蟲病診斷實驗室的作用,有專人負責對轄區發熱病人血檢工作的督導和質量控制工作。

2.爲按期達到《洪澤縣消除瘧疾行動方案(2010-2020年)》確定的知識與技能培訓工作指標,繼續採取逐級培訓和請進來、送出去培訓等方式,對全縣各醫療衛生單位的相關醫療、檢驗、防保專業人員進行瘧疾診斷、治療、疫情管理和鏡檢技能等知識培訓, 不斷提高縣、鎮、村三級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瘧疾診斷和救治能力,增強村醫生對瘧疾病例的轉診意識。各鎮(中心)衛生院要積極動員本單位醫務人員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基層瘧疾防治技術骨幹的培訓。

(二)進一步提高瘧疾病例救治能力

1.要加強對本轄區內各級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培訓,提高輸入性瘧疾的診斷能力和危重惡性瘧病例救治能力,儘量避免因誤診誤治導致輸入性惡性瘧病例死亡。

2.爲提高瘧疾病例治療及時率,縣疾控中心應按《江蘇消除瘧疾行動計劃(2010-2020年)》要求儲備抗瘧藥品,並加強對藥品的保存和使用管理,按時上報抗瘧藥品月報表。對發現的所有瘧疾病例均應按照衛生部制定的《抗瘧藥使用原則和用藥方案》進行規範治療。對採用青蒿素類藥物治療的惡性瘧病例,需在用藥結束後(口服雙氫青蒿素哌喹片治療後第3天、青蒿琥酯或蒿甲醚注射治療後第7天)再次採製厚薄血片和濾紙血各2張,以觀察抗瘧治療效果。全省繼續對網絡直報的所有瘧疾病例實施免費抗瘧治療,並按要求實行全程督導用藥。

  四、完善監測體系,鞏固消除瘧疾工作成果

(一)瘧原蟲鏡檢和質量控制

1.爲保證發熱病人血檢工作的順利開展,省衛計委將整合中央公共衛生專項資金瘧疾防治項目和省財政消除瘧疾專項資金,逐步爲縣(區)疾控機構鏡檢站和縣級綜合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鏡檢站配備或補充必要的鏡檢設備,並統一發放血檢染色試劑等耗材和發熱病人血檢登記本。

2.按照《江蘇省消除瘧疾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縣疾控中心、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和各鎮(中心)衛生院均要開展發熱病人瘧原蟲鏡檢。以鄉鎮爲單位,血檢率不低於轄區總人口的0.4%;各醫療單位要全年開展發熱病人血檢工作,其中瘧疾傳播季節(5-10月)血檢人數不低於年血檢總人數的80%;要重點加強對外出務工歸國人員的發熱病人血檢工作。所有已檢血片應由縣疾控中心保存一年備查。要繼續完善門診瘧疾鏡檢站(檢驗科)和縣級瘧疾中心鏡檢站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