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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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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是中央和省委的明確要求。下面是語文迷小編整理的2017關於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

  【2017關於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1】

高新區局結合區局工作實際,創新工作方法,多舉措助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有序開展。

優質服務展形象。以辦稅服務廳作爲優化營商環境的前沿陣地,全面啓動國地稅聯合辦稅服務廳,實現7個合作窗口的業務通辦;通過及時召開動員大會、加強窗口培訓、推行早會制度,將優化營商環境的理念根植於每一名幹部的頭腦中,落實在每一次服務納稅人的行動裏;廣泛徵集納稅人意見、建議,定期整理彙總,有針對性地解決納稅人辦稅堵點、痛點、難點問題,切實提升納稅人的獲得感,展現國稅部門的良好形象。

動態跟進出實效。制定優化營商環境 “周總結”制度,以科室爲單位每週上報工作總結,並建立專項檔案全程跟蹤問效,鼓勵全局羣策羣力,創新舉措,逐項落實,重務實、不空談、出實效。同時加強與地方政府的協同配合,攜手相關部門全力助推渾南國際化營商環境先導區的建設。

制度管理促規範。全面落實總局關於自由裁量權的法律法規和省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一批的要求,結合實際工作對幹部進行專項培訓,確保處罰裁量權行使規範化。同時嚴格規範稅收管理員下戶,不進行不必要的檢查。下戶時明確去向,局內工作由值班所長或其他同事處理,並在辦公桌樹立服務提示牌,標明聯繫方式,方便納稅人辦稅。

  【2017關於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結2】

根據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巡察工作於6月20日啓動。依據《中共鞍山市委關於開展巡察工作的意見》,對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住建委、市綜合執法局、市安監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財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個單位進行了爲期一個月的專項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和組織推動下,巡察工作進展順利,達到了預期目的和效果。市委常委會於8月18日專門聽取了專項巡察工作的情況彙報。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發現的問題

市工商局:在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的決策部署上,動作遲緩、認識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實際行動。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無照經營工作任務進展緩慢。對已劃歸到縣(市)區的分局業務工作銜接不夠穩妥、跟蹤指導不力,基層工商部門服務質量下滑。一些審批事項前置要件過多、辦理時限過長。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制度不落實。商標廣告執法工作滯後,缺乏有效解決措施。機關管理不到位,服務意識不強。

市質監局:貫徹落實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企業大會精神不到位。違反上級文件規定,濫設審查要件。網上審批體外循環,行政審批工作效率不高。管理體制改革和一些權力下放後銜接不好,導致實際效果不如以前。重許可、輕監管,存在一定程度的執法薄弱環節。存在與民營檢測機構不當爭利現象。特檢所行政執法權力大,缺乏對權力運行的有效制約。廉政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幹部隊伍建設存在廉政風險。

市住建委:審批事項以及前置要件過多,一些審批辦理效率較低。一些審批權力應下放沒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審批權力下放後實施效果不夠理想。一些涉企收費徵收節點不合理,增加了企業負擔。一些涉企罰款不合理。一些壟斷經營的國有公用企業涉企收費價格過高。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服務有待改進。一些企業土地、房產證照不全影響發展。幹部教育管理和監督約束機制存在薄弱環節。

市綜合執法局:執法自由裁量權較大。對城區違法建築的查處失之於寬。對馬路市場佔道經營和流動商販管理整治不力。臨街住宅窗改門管理混亂。執法的聯動機制不健全。一些執法行爲不規範,存在不亮證執法、不按規定辦事、執法不公、執法粗暴的現象。一些部門遇事相互推諉、相互扯皮,導致執法效率、執法質量和服務質量不高。一線執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員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工作的需要。

市安監局:貫徹落實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會議精神缺乏具體有針對性的措施和實際行動。行政審批存在體外循環現象。下屬事業單位培訓中心存在違反上級規定考試與培訓機構不分問題。個別機關工作人員與中介機構存在利益輸送問題。依法行政不到位,沒有公開安全生產有關信息,也沒有相應的受理舉報的途徑。

市環保局:在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上,缺乏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動作遲緩、不夠深入。大量行政審批事項長期體外循環。存在執法草率和選擇性執法等問題。在處理涉及羣衆利益的投訴方面,有明顯的“慢作爲”“不作爲”行爲。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監管不力問題。

市發改委:對個別重大項目把關不嚴、瞭解不深入、落實不徹底。收費監管機制不健全,價格執法缺乏制度化和規範化。對一些涉及民生的壟斷性收費,不能實現事中事後監管系統化,價格、收費等網上信息公開內容不完備。投資項目納入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管理不規範。主動服務基層的意識和能力不足,部分幹部庸、懶、散、慢現象依然存在。下放權力後,對基層發改部門的工作跟蹤指導不力。

市規劃局:對市政府決定貫徹不到位,在依法履職上搞變通。城市規劃設計市場放開不夠,對規劃設計審覈搞內外有別,形成事實上的市場壟斷。對下屬單位主體責任及廉政教育指導不力。瞭解傾聽羣衆呼聲不夠,引發一些社會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認識不到位,服務意識不強。注重前期申報審批,輕後續運行和資金監管。工作缺乏規範的程序運作,致使政策無法兌現。有的工作虎頭蛇尾,半途而廢。機關工作作風不紮實,深入基層調研少。缺乏擔當意識,有些工作互相推諉。一些工作指導思想出現偏差,與市政府中心工作不相吻合。

市財政局:存在不作爲、不擔當的負面傾向,缺少開拓性的工作和主動性服務。有的工作不講程序,隨意性較大。服務意識不強,缺乏大局意識,與企業、對口部門交流溝通不夠。仍然存在“生冷硬”問題。有的部門人浮於事。有的部門責任意識、服務意識不強,公示公開工作和執法監督不到位。幹部隊伍建設存在廉政風險。

除上述問題之外,巡察中還發現一些單位存在涉嫌違紀的問題線索,已按照規定移交市紀委調查處理。

二、整改意見

針對巡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經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各巡察組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進行了問題反饋,提出了整改意見。要求這些單位立即進行一輪再學習、再發動,進一步深刻學習領會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優化營商環境的重大意義,把思想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要求上來。各單位領導班子要率先垂範,提高認識,主動作爲。要廣泛發動,調動全體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從自身職責出發,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樹立服務企業、服務社會、服務羣衆的理念,繼續眼睛向內,深挖不利於企業發展的執法方式和行政行爲,增強服務企業的觀念,不斷加大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步伐和力度。要站在企業的視角,審視自身存在的問題,急企業所需,想企業所想,爲市場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踏踏實實轉變工作作風,促進地方經濟穩定健康發展。要進一步規範和縮小執法自由裁量權,細化和統一執法標準,保證執法公正,防止人情執法和利益輸送。要嚴明紀律,對一些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

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單位制定上報的整改的措施和成果適時在新聞媒體和紀檢監察網站上公開,接受羣衆監督。巡察辦將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察,必要時開展“回頭看”,對整改不力的進行約談,對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由市紀委監察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巡察成果轉成推動工作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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