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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提醒函詢誡勉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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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以來,禮泉縣從嚴從實加強對科級領導幹部日常管理監督,認真抓好提醒、函詢和誡勉工作,推動幹部監督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使“紅紅臉、出出汗”成爲常態。

開展提醒函詢誡勉工作總結

一、抓好學習培訓,加強警示教育。禮泉縣始終把學習和貫徹落實《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作爲一項政治任務來抓。縣委召開中心組會議專題學習討論《實施細則》,縣委組織部通過集中學習、專題輔導、個人自學等方式,增強組工幹部貫徹執行《實施細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讓提醒函詢誡勉真正成爲管理監督幹部的“緊箍咒”、關心愛護幹部的“預防針”。

二、完善規章制度,堅持規範管理。結合實際工作,製作提醒談話、函詢、誡勉審批表、通知書等文書,確保提醒函詢誡勉工作規範化。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對領導幹部的提醒、函詢、誡勉作好記錄,談話記錄及回覆函詢的材料由縣委組織部調查覈實後整理存檔,並將調查結果作爲領導幹部考覈、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接受提醒、函詢和誡勉的領導班子或領導幹部,必須如實答覆,不得隱瞞、編造、歪曲事實和迴避問題,不得對反映問題的人進行追查、打擊報復,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同時,要求工作人員對約談、函詢和誡勉談話內容嚴格保密,對失密、泄密者,依照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三、注重統籌結合,做到嚴格執行。縣委組織部結合年度考覈情況、 “12380”舉報、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各類媒體輿情反映等情況,多渠道、全方位發現掌握領導幹部存在的問題,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分類梳理,提出需要提醒、函詢、誡勉的意見。嚴格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審批程序和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提醒、函詢和誡勉工作。今年以來,縣委組織部從履行職責、工作作風兩方面對4名科級領導幹部開展了提醒和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