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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市場清理整頓的工作總結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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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燃氣管理管理辦公室針對城市燃氣市場不斷出現泄露和爆炸事件及潛伏的嚴重安全隱患,爲強化安全管理,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本着全面檢查、重點突出的原則,近期對全市18個經營液化石油氣公司(站)、市區56個經營網點進行了聯合檢查,查處了存在問題的經營網點15家,違規操作3家,沒收轉充石油液化器具2套,50公斤重鋼瓶8個,小鋼瓶32個予以收繳,下達限期整改通知10家。

燃氣市場清理整頓的工作總結

通過清理整頓、檢查,使**市燃氣市場有了明顯好轉。

  一、領導帶頭,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到加強燃氣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清理整頓燃氣市場的必要性

這次清理、整頓檢查燃氣市場,市政府高度重視,市政府副祕書長陳忠軼親自主持召開了由市建委、市技術監督局、市安全監督管理局、市消防隊、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城管監察支隊共八部門和單位領導參加的清理、整頓、檢查專項會議。研究制定專項整治方案,成立了以8家爲成員單位的**市清理整頓燃氣市場領導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增強責任感,落實監管職責,強化燃氣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識,遏制和杜絕各類燃氣事故的發生。

  二、確定清理整頓的重點

爲搞好這次城鎮燃氣市場的清理整頓工作,明確了清理整頓檢查工作的重點,對有下列行爲的,依法進行查處。

1、燃氣供應企業向無證經營企業和個人提供經營性氣源的;

2、擅自設立的液化石油氣經營網點的;

3、利用液化石油氣槽車直接向液化石油氣鋼充裝液化石油氣和用液化石油氣鋼瓶轉充液化石油氣的;

4、改用不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專用運輸車輛和無《危險品運輸許可證》的車輛運送液化石油氣的;

5、使用不合格鋼瓶充裝液化石油氣的;

6、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燃氣的;

7、非燃氣經營企業銷售充有液化石油氣鋼瓶的;

8、已充氣但無標識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進入市場的。

  三、明確依法經營,規範燃氣市場

爲使燃氣經營企業明確目標,依法經營,使燃氣市場逐步走向規範化、法制化軌道,**市明確了燃氣市場的具體規定。

1、設立的各燃氣經營企業必須經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並取得省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燃氣企業經營許可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充裝許可證》和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建築審覈驗收意見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方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2、對有壟斷經營行爲的,將依法進行嚴厲查處。

3、設置的液化石油氣經營網點應本着佈局合理、方便羣衆的原則,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由取得《燃氣企業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分設。

4、經營網點的從業人員應隸屬於有資格的燃氣經營企業,利害關係與相應企業掛鉤。各燃氣經營企業必須對經營網點的安全負責。

5、經批准設置的經營崗點,必須當天收罐,當天充裝,當天送出。已充氣的重鋼瓶,不允許集中存放在經營網點內,夜間不允許存留已充氣的鋼瓶。

6、城市燃氣以發展管道燃氣爲主,今後不再批准新的石油液化氣站。

  四、明確部門職責,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爲使城鎮燃氣市場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就各部門在燃氣市場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做出了明確規定。

1、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的貫徹、落實和宣傳工作;負責對經營網點的規劃佈局和行業管理的指導,以及對經營網點的審查。對違反《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的依法予以查處。

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全市行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地取得經營燃氣條件的企業核發《營業執照》及年檢工作,對未取得《營業執照》而擅自經營的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4、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做好氣瓶的普查和氣瓶充裝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不合格氣瓶以及不按規定粘貼充裝標識的非法轉充液化石油氣行爲,依法進行查處。

5、市交通局要嚴厲整治使用不符合國家、省有關規定的專用運輸車輛和無《危險品運輸許可證》的車輛,對違法行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6、公安部門要協助當地相關部門做好執法保護工作,對拒不接受依法查處,又不及時整改或擾亂整頓燃氣市場秩序的行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堅決制止,情節嚴重的依法實行治安拘留。

7、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對燃氣經營企業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燃氣企業,依法限期停業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予以查封。

8、市城管監察支隊要嚴格按照《市容市貌管理條例》,對沿街和在市區內叫賣的收集液化石油氣的行爲,堅決予以制止,情節嚴重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五、協調配合,依法管好城鎮燃氣市場

1、抓好培訓,聘請專業人士講解燃氣安全管理知識,認真學習《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增強責任感,強化燃氣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識。

2、針對燃氣安全管理問題,各相關部門與各燃氣企業簽訂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狀,燃氣企業與下設燃氣銷售服務站簽訂包保責任書。

3、建立“聯查”、“互查”、“自查”有效機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聯合檢查,各燃氣站互相進行監督檢查,各燃氣站內部進行自查,實行長效多層次檢查制約機制。

4、實行氣瓶產權改革,全面實現氣瓶充裝單位擁有氣瓶產權,並向用戶提供包裝氣瓶,氣瓶用戶租賃使用,充裝單位負責氣瓶建檔登記,並對氣瓶安全使用和維護全面負責,從而徹底解決長期以來存在氣瓶數量不清、安全狀況不明、事故率高、檢驗率低、氣瓶安全無人管理等問題。

在清理整頓檢查燃氣市場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暴露一定不足,有待今後工作中不斷鑽研探索,總結完善,在城鎮燃氣市場的管理中,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爲主”,使燃氣行業的管理真正走向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