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工作報告 > 人情社會中的執行隱患及對策 社會實踐報告

人情社會中的執行隱患及對策 社會實踐報告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42W 次
人情社會中的執行隱患及對策 社會實踐報告


“求真務實促發展”實踐小分隊 援權:論文網在線
在這次調查中我們發現,幾乎90%以上的村民都披露“好經被念歪”的現象。絲毫沒有人去懷疑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性,只是置疑落實的情況罷了。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好經”被“念歪”了呢?或許原因很多,而我們僅僅想從“人情”方面去探究一些原因,以求能找到突破“執行”瓶頸的對策!
長期以來,中國一直是個人情氣氛很濃的國家,這種靠血緣倫理關係維持的社會,缺乏法理契約型社會的傳統,因而輕法治重人情。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在執行過程中,缺少深入貫徹的社會氣氛,往往在人情面前大打折扣。從人際關係方面看,“重人情,講面子”是中國人維繫關係的一條準則,我們無法置疑它的優點,但往往人們處於自身利益的考慮,極易引發歪曲評價,他們評價的不是一個人有沒有真正的辦事能力,而是能不能“做人”,會不會“做人”,根本上說就是能不能“不得罪我”。因此,這種評價助長了“不得罪人”,“做老好人”的處事風格,形成了現在“講人情”的社會風氣。而作爲一個社會性的人,又必然要受到這種社會風氣和輿論的影響,這種影響會無情地把一個具有果斷堅定性格的人放在錯誤的人情環境中加以考量,這種考量的壓力很可能使人變得唯唯諾諾,凡事先考慮人情,這樣一旦缺乏監督就無法保證執行的得力,甚至可能包庇萌佑,最終會監守自盜,釀成腐敗!——這或許也應該算是腐敗的一大社會根源吧!
另一方面,這一種社會風氣常常帶來一種錯覺,反應在行爲處事態度上,就是“要立身必須先織好人情網”。“熟人好說話,熟人好辦事”這是當代人的一大口頭禪,凡事不找關係就辦不成,因而往往形成惡習,本來個人能做的事也千方百計找人情,助長了社會的依賴思想,使社會喪失活力。“寧願錢受罪,不讓人受罪”“一切向‘錢’看”,無形之中又給“權力尋租”提供了空間,滋生了腐敗。同時也容易形成一種馬太效應:有錢人,人情廣好辦事,所有問題託個關係便解決,即便解決不了的也大可“開後門亮紅燈鑽空子”;而對於廣大弱勢羣衆,人情窄難辦事,甚至辦不了事,許多急需解決的問題遲遲難以解決,因而就調查情況反應,羣衆怨聲載道。許多基層問題被積壓,矛盾日趨激化,羣衆忍氣吞聲,有苦難言,尤其是廣大邊遠農村,至今仍然存在“當家不做主”的現象。這種權力不能真正有效地實現人民的利益,長此以往,社會將喪失公平,政黨將失去信任,甚至引發執政危機。這樣看來,人情問題真的是擋了執行的道。
有人說懂得人情的人才宜爲官。姑且不論是對是錯,從調查中反應,某某人的爲官之路即可見一斑。有的人無才無德卻屢屢高升,有的人盡職盡責卻屢屢受挫,這種現象在基層的選舉中造成“賄選”“送禮”,其情況極爲惡劣。“好官得罪人”的現象也屢見不鮮。因此,這種陋習得不到根治,就不利於基層民主政治的發展,就不利於黨風廉正建設的開展,更不利於全社會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
誠如所言,中國是一個典型的人情社會,缺乏民主化與法治化的氛圍,缺乏規範化的社會意識,缺乏正確的評價機制和考覈體系,社會監控體系有待加強。基於以上知識,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有必要喚起更多人來關注和正視這一社會性的陋習,深入持久地開展各項工作來加以規範。就制度層面而言,我們認爲有必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做一些深入的規劃與安排。
第一, 必須進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推動法治化建設。從當前看來,我國法制建設的一大缺陷就是法律的總體指導與執行過程中的技術程序性設計失衡,程序化建設明顯不足,中國的一系列子制度還不完善,使法律漏洞經常存在。因此,我國立法的方向應該事實在着力制訂宏觀性立法的同時,要深入地進行細節性、持久性規章制度的完善。適度處理好法律的剛性與彈性,杜絕執行中的人爲性、隨意性現象,使人情難以進入。
第二, 必須要強化規範意識,推動社會監督體系建設。要在全社會構建一個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化的社會監控體系,尤其要深入加強對執行全過程的監督,大力推行公開公示制度,增強執行的透明度和法制化,使一切活動處於社會性的監督之中。
第三, 必須突出職能意識,規範政府行爲,推動執行文化建設。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效能的提高。規範社會人才評價體系,在全社會形成一種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文化氛圍,加強公推直選工作,完善政績業績考覈機制,大力選拔有執行能力、執行勇氣、執行決心的務實勤政型人才,從心理上抵制人情的左右,要深入持久地推動以效能爲核心的執行文化建設,努力加強先進性教育。
第四, 必須要引入長效機制,實現執行工作的常態化,要漸進持久地推動“執行要求”向“執行習慣”的轉變,杜絕形式化走過場的現象,要構建社會參與機制,暢通信息渠道,動員廣大羣衆參與監督與管理,保持長效的管理狀態,不打突擊式,運動式的游擊戰術。
總之,只要全社會都能更加理性地對待執行過程中的人情問題,主動規避執行中的不當行爲,執行就不會受到人情的干擾,人情也不該成爲執行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