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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讀後感(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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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仔細品讀一部作品後,相信大家的收穫肯定不少,何不靜下心來寫寫讀後感呢?那麼你真的懂得怎麼寫讀後感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牛虻讀後感(精選11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牛虻讀後感(精選11篇)

  牛虻讀後感 篇1

愛爾蘭女作家埃莉伏尼契1897年出版小說《牛虻》。第一次看這本書是高中的時候,也是極少數選擇讀第二遍的書,因爲在第一遍讀的時候震撼到一塌糊塗,以及一直覺得這本書給自己的影響很深,所以近期又決定再讀一遍。當然兩遍的感覺完全不一樣,再次跟着情節走一遍也讓第一次閱讀的感受逐漸浮現出來。

書中情節以牛虻的成長爲主線,最開始年輕的亞瑟接觸到一些思想的啓示,卻被懺悔神父誘導說出後,遭到背叛被捕,這次背叛給了亞瑟人生一個重大的轉折點,並非僅僅是卡爾迪神父的出賣,還有自己身世,蒙泰里尼,以及最後的瓊瑪。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基本上就是被現實生存的世界所背叛和拋棄。亞瑟選擇欺騙衆人的方式離開家,去了南美。到達南美后亞瑟經歷了什麼,文中並沒有具體描述,只是以後期亞瑟身體和心靈上所受到的創傷一次次的回憶呈現,斷斷續續的拼湊,也讓人大致可以勾勒出一個富家公子到達一個陌生卻並不友好的環境中爲了生存而做出的種種改變;經歷了常人所不知的苦難和掙扎的亞瑟已經不再是曾經的亞瑟,成長爲牛虻的他開始參與到自己的堅持之中,他變成旁人眼中奇怪而神祕的人。

他的不爲別人所理解的毅力和堅持,他的諷刺和犀利,不過都是經歷之後對於這個世界的睥睨。書籍依然可以做多種解讀,牛虻對生父蒙泰里尼的恨那麼徹底,然而若不是心裏還有一絲愛,又怎麼會第二次被捕,他的舉動莫不可以看作是復仇,然而人性的複雜性又讓他沒有辦法活得那麼徹底。震撼於他頑強而不可知的毅力,也感慨於歲月所賦予人成長的複雜性。

牛虻第二次入獄後的種種表現是文章的高潮和亮點,也是讓人印象最深的部分,曾經或許也是被這部分所打動,纔會對這本書念念不忘吧。

  牛虻讀後感 篇2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麼的整潔光鮮,出沒於大型商場的衣着規矩甚至靚麗的紅光滿面的男生與女生,穿着潔白的襯衫的白領坐在空調房裏忙碌,香噴噴的嬰兒滿足地在喝完母乳後響亮的咂嘴,都不能證明整個世界的和諧。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骯髒而臭氣熏天的,孩童們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腫而顯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舔舐落在地面的雨絲成的水窪,那麼的渾濁;搶劫、偷竊、殺人在白天都能夠肆無忌憚地發生,受害者只能無助地捂住臉龐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沒有戶口而拿不到社會每個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憐惜的紙鈔,沒有學習的機會,沒有工作,一輩子也出不了骯髒的巷口;七八歲的上十歲的女孩便能夠去接客,只爲了一天中唯一一頓飯的餐費;母親沒有奶汁餵飽啼哭的嬰孩,母子一同喪命的事故幾乎是習以爲常的小事;生命變得卑微輕賤,橫屍在街頭巷尾,四五天後發臭了纔會有人拖進附近的垃圾堆裏,興許一把火焚燒掉。

這便是角落,有時候角落比正經的街道的佔地面積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餚時,有些人正因飢餓而死亡;有些人生來便能夠享受父母的關愛、社會的保護,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夠死在一張真正的牀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腳地花銷着一切,有些人一輩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學識淵博、精心鑽研,有些人大字不識一個、舉止粗野…

既然生來便沒有享受過什麼真正的快樂與滿足,爲什麼這些苦難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嬰孩的靈魂要被上帝所指派於世上,也許正如聖經中所說每個人都是罪人,那爲什麼贖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顯?從來沒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碼的差不多的起點,只有同樣純淨的懵懂的靈魂是一樣的。

我甚至能夠窺視見那些不甘的冤屈的靈魂在吶喊與哭泣,大聲訴說。

我是害怕神靈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彷彿探知到了什麼的存在而變得無所畏懼,我能夠確定在那一瞬——僅有短短的一瞬——我變得純潔而強大,變得洞悉一切,變得異常敏銳,我卻沒有過多的時刻來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飛速播放的影片一般從我眼前滑過,我的記憶力卻只允許我抓住零星的點滴。那一瞬過後,除了我所積攢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麼也沒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過後的天空一般乾淨,我又恢復了那個怯懦的悶騷的麻木的自我,寒風讓我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我的頭皮發麻。

有那麼一瞬,我是堅信着不幸的靈魂沒有理由是不會去傷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會之間的麻木不仁、病態、嫉恨、貪婪所造成的,不僅僅僅是一個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潛默化的一種不成文的扭曲的規定,一代會在言行與社交中傳給下一代,無論有心或者無意,我們最終放任讓那些東西腐蝕我們的毛髮、皮肉、血脈與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爲世界。

青春的少年總是抱有着過於完美的遐想與期望,這種感受能夠矇蔽很多人的雙眼,直到年少時光逝去,衰老將至節哀順變之時,放下那麼多美麗的夢,在生活中逐漸忘掉自己以前的諾言。

我們不願承認的罪惡,我們所渴望的幸福結局。

儘管所有偉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淚下的流傳長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結尾,但是沒有一個人在擦眼淚的時候願意去體會那些東西,他們只是感動着,用手絹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後歌頌着偉大,去做與這些宗旨完全違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認牛虻的偉大,但我自己永遠不好成爲那樣的偉大。

我哭過了,然後繼續麻木不仁,繼續前行,繼續着,直到融入這個社會、這個世界,在時光的洪流中成爲一份子,直到沒入茫茫人海。興許許多年後,我會對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媽媽以前也看過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罷了。"

我以前問過別人什麼不會變,他們告訴我性別不會變。不是的吧。在這個社會中,其實,什麼都會變,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許變的會是我們而不是他們。

在這僅有的時刻裏,有一些東西不知會不會變,只是等着他們慢慢出現,僅此而已。

  牛虻讀後感 篇3

昨天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接着看下去。因爲這個時刻,對於看一個故事來說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信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僕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淨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脫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天”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情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後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麼了,或者說,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爲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可是兩個星期以後,我已經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從來不知道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說什麼,關於信仰,關於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說的,有些故事進行到後來,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後感”寫得很沒樣子,沒有中心,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小學時代的語文老師。不過真是……兩個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後的今天,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知道看書爲了什麼。

  牛虻讀後感 篇4

前兩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飯的時候不知道怎麼就聊到書了,然後大力說他最喜歡的書就是《牛虻》,對他影響很大,讓我不由得肅然起敬。這書倒是知道的,大概瞭解一些梗概,但是並沒有拜讀過。當年在《鋼鐵是怎樣煉成的》裏面有提到過保爾·柯察金曾經受過牛虻的影響。

因爲清明時節雨紛紛,所以就沒有怎麼出門。我覺得下雨天和小說更配,於是便尋了《牛虻》來讀。

作者是位女性,難怪筆觸能那麼的細膩與優美了。對場景描寫簡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筆下“一隻微微抖動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潤溼的微風中飄蕩,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銀色蒲公英”,薔薇花在閒靜的白雲底下垂着頭做着好夢,湖水在靠岸的鵝卵石中間喃喃低語。

這本小說很多人都從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卻感覺它更像是一個兒子爲了奪回父親的愛的故事。

故事是這樣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從小生活在一個富裕但是卻知道他母親不光彩過去的家庭,導致很淒涼很敏感。最後在母親死後不久知道了真相,製造跳河假死之後偷渡到南美,過了5年非人生活之後被探險家帶回歐洲,從此投入革命反對教皇的統治。

很多人認爲他是因爲被神父欺騙而選擇報復。可我覺得他應該是感覺自己的父親在還沒見到自己降臨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已經拋棄自己了。爲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後一系列的活動都是爲了奪回父親的愛,因爲橫在他們之間的就是虛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歲離開家時一錘一錘砸碎釘着耶穌的十字像時,就已經不可饒恕了。

當然,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牛虻讀後感 篇5

最終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代替這一看似註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後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杯具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後把全書聯繫起來深思之後,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於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讚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讚美嗎

“無論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歡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着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爲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併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以往奉爲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期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這一杯具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裏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衆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爲一個聖人。聖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終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並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爲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便註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我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我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後,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聖像之後,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於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瞭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餘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願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聖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衆,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塗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於牛虻對她的執着的愛。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向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着地頑強地戰鬥下去。前進吧!爲了自由。

  牛虻讀後感 篇6

“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

合上小說《牛虻》,我已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動了。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彷彿出現了一條波濤洶涌的大江,它闖過淺灘和激流,浪花撞擊在礁石上,奔騰着,跳躍着,又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

從打開小說的第一頁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這浪潮所席捲,欲罷不能。我深深震撼於這驚心動魄的故事。即使淪落到拖着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的耳邊迴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於意大利,幫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

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來,用殘廢的手握起筆,對準一切虛僞外表下的醜惡靈魂,毫不留情地抨擊和鞭撻;也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懷着簡便的心境,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學童”一樣走進刑場,昂首應對烏黑的槍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沒有獨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爲真正的人,在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屍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盞指路明燈,賦予人無窮的'精神力量。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麪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種艱難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脫的態度看待生與死。

小說的封面上寫着: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來讀這本小說,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紀的門檻上,迎接我們的是一個機遇與挑戰並存的時代,僅有擁有堅強意志和獨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時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氣長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夠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說《牛虻》留給後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恆的,它將繼續影響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麪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讀後感 篇7

整個故事設計的極爲巧妙,有鋪有墊,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對話,男主人公問女主人公對雜耍班裏一個駝背的表演有什麼看法,女主人公覺得那種表演使人覺得不舒服,那是恥辱,是人類的墮落。

“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墮落的,只是墮落的方式不同罷了。”

女主人公覺得一個人肉體是一件神聖的東西,不願看到它受到糟蹋變成醜惡。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簡直令我振聾發聵。

“難道你從來不曾想到過,那個可憐的小丑也會有一個靈魂———一個活生生的、7拼命在掙扎的人的靈魂,拴牢在那一個彎曲的軀殼裏,被迫做它的奴隸嗎?你對於一切都慈悲爲懷,你看見那個穿着愚人衣服、掛着鈴鐺的肉體感到憐憫,難道你就沒有想到過,那個可憐的靈魂是那麼赤裸裸的竟連一件遮羞的綵衣都沒有嗎?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觀衆面前,冷得簌簌發抖,被羞恥和苦惱壓得喘不過氣來,只覺得觀衆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觀衆的鬨笑就像燒紅的烙鐵燙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觀衆面前是那樣無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來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來擋,石又無心來遮護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們還能有地洞可以鑽!而且你還要記住,靈魂是啞的,它哭喊不出聲來,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讀完映入我眼簾的居然是鳳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過她,然而她卻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視的那個山丘。

一切加害於你的、偶然的困難,都可以當成是人生過程中正常的狀態。沒有人會爲你的幸福準備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須靠自己去爭取。

  牛虻讀後感 篇8

牛虻被愛與恨的枷鎖捆縛一生,無論是他又愛又恨的神父,還是想愛又不敢靠近的詹瑪,亦或是他一直堅持有時卻不被組織支持的信仰......

這本書實在太震撼我了,已沒有餘力一一敘清,以下略撿一二,算是對自己也對這場頭腦風暴的交代啦!

亞瑟對教父蒙太尼裏的愛之深,蒙太尼裏二十年的陪伴讓亞瑟感覺到了真實的父愛,他淵博的學識,高尚的品格,對信仰的虔誠,發自內心的關心,無疑給了亞瑟很好的教導。亞瑟有什麼理由不去敬愛蒙太尼裏呢???亞瑟和蒙太尼裏的愛是相同的,可是他們的信仰背道而馳。亞瑟對蒙太尼裏的愛深切又矛盾,所以後來他會冷酷的評判蒙太尼裏,也會換一個名字爲蒙太尼裏洗白。可能這樣做對他們當時的活動也是有些好處的,但是也也從側面反映了牛虻愛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堅定虔誠,但是最後一次越獄逃跑,面對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僞裝在這時候都土崩瓦解,他深愛着蒙太尼裏。蒙太尼裏的信仰虔誠又堅定,他覺得犧牲亞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愛後他發現這羣殘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們飲着別人兒子的血肉,卻一點同情也沒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亞瑟死掉之後很快也死去了。這真是一場悲劇。

這本小說因爲此更加真實。

  牛虻讀後感 篇9

每個人生命裏都可能有這樣一本書,它令我們一讀再讀。而每一次閱讀,都會有新的感受。而這些內心感受卻未必可以訴諸文字,因爲每次試圖這樣做時,內心都百轉千回。那麼,讓我以這首小詩開篇吧!

無論我活着,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隻,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給瓊瑪的絕筆信沒有署名,只有他們兒時一塊學過的這首小詩。

這首小詩如此輕鬆愉快,與小說悲劇性的結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瑟給自己取外號爲牛虻,就是欣賞牛虻每天快樂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隻牛虻,哪怕是一隻快樂的大馬蜂,所以,以這首小詩開篇。

亞瑟有了牛虻的堅韌和樂觀,卻始終無法快活。

亞瑟是一個聰慧、敏感、善良、純潔的青年,他自幼嬌生慣養,品德白玉無暇,他見不得醜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騙。所以,當他猛然間發現他是蒙泰尼裏的私生子的真相後,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擊,重創之下,他決定用假死來獲得新生。而所謂的“新生”又是什麼呢?是他墮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亞瑟初到美洲時,爲了餬口他先後做過搬運工、雜役以及在賭場裏充當僕人,在一次奉命驅逐一名輸紅了眼的醉鬼賭徒時,被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條撥火棍打得渾身上下除了脖子沒被折斷外,幾乎所有的骨頭都斷了。在被潦草地胡亂拼接上後,落下了終身的殘疾。“瘸腿”、“殘手”和時時發作的疾病讓那麼驕傲的亞瑟很難再找到工作,爲了餬口亞瑟一度淪爲了馬戲班子裏一名出盡洋相被人嘲笑戲弄的小丑。整整兩年的時間,他被濃墨重彩地描畫裝扮成一個駝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觀衆的嘲笑。在這樣的自我作踐的過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經徹底失去了做人的尊嚴和勇氣,而他仍然選擇活下去。亞瑟嚐盡了世間百味,同時也改變了對很多問題的看法。他後來從馬戲班子裏逃了出來,加入了杜普雷探險隊。在五年的探險過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獲得了作爲人的尊嚴,以及羅尼等人的友誼。他終於活了過來,好不容易纔重新活了過來。與他的生命一起復蘇的還有他做人的勇氣。回到歐洲後,他成爲一名雜誌的特約記者,他用犀利的筆對天主教的僞善進行了毫不留情的諷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銳捕捉到政治上風雲變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燒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險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嚴的肯定,在與教會的較量過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槍一樣直插敵人的心臟。另一方面,他從始至終都深愛着蒙泰尼裏,他對蒙泰尼裏的愛是如此深刻,以至於恨也成爲表達眷戀的一種方式,他在報紙上毫不留情地嘲笑這位主教大人,同時,他又以匿名讀者的身份爲他所崇拜的紅衣主教進行捍衛。很明顯,這是他身體裏的兩個“我”矛盾衝突的結果吧?而那一次,他爲了營救戰友,明知兇險卻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個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鬼魂”,於是他被逮捕了。在獄中,亞瑟不願意再妥協,執拗地要蒙泰尼裏在兒子和上帝之間作出選擇,蒙泰尼裏選擇了上帝。牛虻被處決了,蒙泰尼裏痛失愛子,悔恨交加,最終精神錯亂而死。

十九歲的亞瑟對於蒙泰尼裏的愛勝過了一切,而蒙泰尼裏的欺騙毀掉了他對於上帝的信仰。他尋求新生,想活在沒有欺騙的世間。而此後他所遭遇的一切,讓他不得不依靠謊言度日。他的痛苦來源於強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間地獄又毀滅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齒的恨後面都是刻骨銘心的愛啊,爲了愛,亞瑟又一次選擇了慷慨赴死。蒙泰尼裏呢,他用對上帝的信仰來拯救自己的靈魂,在第一次失去亞瑟後,他陷入了痛苦和絕望之中,那之後的十三年,他用對芸芸衆生的大愛來麻痹自己,支撐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後一次,他在亞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擇,他爲了所謂芸芸衆生的平安和幸福,犧牲了自己的愛子,飽嘗上帝痛失愛子之悲慟。他後悔了,他在淹沒自己的巨大悲慟中體會到聖父之悲。進一步,他認識到上帝犧牲愛子之悲痛的虛僞,因爲基督耶穌可以復活,而自己的亞瑟卻活生生地被自己獻給上帝以邀寵,獻給基督信徒作爲祭禮。蒙泰尼裏無法承受這巨大的悲痛,亞瑟死後不久他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死。

十幾年前的一個下午,有個女孩子捧了這本書,讀着讀着不由得淚落如雨、失聲痛哭……那個下午,淚水爲她的心靈做了洗禮,她彷彿新生,她下定決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將來不管遇到怎樣的厄運,哪怕像泥土一樣被踐踏,也要頑強地活下去。或許,這樣的意志就源於牛虻身上的堅韌和不妥協的精神吧?

一個人的愛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綿長。至親至愛的人對自己的傷害是最能置人於死地的。雖非己願而事實是蒙泰尼裏親手鑄就了亞瑟的悲劇。亞瑟不肯妥協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劇命運的原因。他把這個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對待別人的錯誤不懂得寬容,除了尖刻的嘲諷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對待自己也並不仁慈,於是,他沒有給自己留活路。他過於自尊,哪怕在他最摯愛的蒙泰尼裏和瓊瑪面前,他也表現得那麼驕傲那麼目中無人。他對自己的痛苦難以忘懷,對於別人的痛苦也缺乏設身處地的深刻體會。因爲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應當去仇視人羣嗎?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該被愚弄嗎?爲了保護自己就該像個刺蝟一樣對待朋友嗎?即使生命只是個臭皮囊,難道僅僅因爲厭惡了人間的醜陋就對它不懂得愛惜了嗎?畢竟,還有那麼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時刻。

我認爲一個飽經苦難的人,更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擁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贊同亞瑟像一個戰士、鬥士那樣悲壯地死去,哪怕它的意義在於揭露宗教的虛僞,爲了跟上帝爭寵,爲了喚醒中宗教毒害頗深的蒙泰尼裏。我希望他像一隻快樂的牛虻,永遠地活着。

一本好書,展示的是另一個世界、另一種人生。它把讀者的愛恨悲歡的和書中人物的愛恨悲歡進行溝通交流,讓我們的心靈因爲共鳴而得到滋養,變得更加豐盈。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牛虻》當之無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題外話

我似乎明白了:爲什麼亞瑟不肯妥協;爲什麼亞瑟不肯慈悲;爲什麼亞瑟害怕死亡還要選擇死亡。

在某個瞬間,牛虻差一點點就忍不住告訴瓊瑪他就是瓊瑪愛着的亞瑟呀,一直以來,牛虻多麼渴望得到瓊瑪和蒙泰尼裏的愛啊,只要他選擇了寬容,他就會重獲幸福。可是,可是,可是他選擇得了寬容嗎?如果選擇了寬容,過去所受的苦難算什麼?如果選擇了諒解,被踐踏蹂躪的自尊怎麼辦?如果選擇了寬容,他將沒有辦法面對自己的內心!所以,亞瑟不僅僅是小說中一個角色而已,他是一個有思想有感情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一個人!

這本書的兩大主題:愛與恨。對於愛這一主題人們非常容易理解和接受,而能透闢地解釋人類恨的情感的作品並不多。幸運的是,《牛虻》做到了,做到了刻畫人性入微到骨髓裏。大概這就是《牛虻》打動我的最深刻的原因,隨着年齡的增長,牛虻的精神已經融匯在了我的血液之中。

  牛虻讀後感 篇10

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閱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可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你的傳奇。

故事一開始是發生在比薩神學院。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裏別人必須誤會以爲他是一個身着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醜陋”的模樣,然而我想,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絃激動,就是因爲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衝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衝突,就沒有杯具。”

這“衝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衝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衝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衝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亞瑟從小在家裏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當他進入比薩賓查大學以後,神父即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裏常常給他講解哲學,並且和他一齊讀書、學習,他們相互信任、尊重,亞瑟十分崇敬蒙太尼裏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裏對自我的關懷。

蒙泰尼裏是看着自我的兒子死去的,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我那麼可憐又那麼需要愛的兒子。作爲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註定是慈悲的,他註定能夠理解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理解懺悔而已。他並不能爲人們做什麼,他救不了蒙泰尼裏,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裏不懂,一向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我的兒子,是多麼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瞭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裏僅有那個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後,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爲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他是以這樣一個醜陋的姿態,結束了一生。那麼,蒙太尼裏,你有醒悟嗎當你必須應對天堂抑或地獄裏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麼,你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我的信仰嗎你會後悔,必須會。你用兒子換了上帝,所以你永遠也找不到自我心愛的兒子了……這是無可避免的衝突,無可奈何的宿命,父親與兒子,這對本來應當站在一齊的至親,卻不得不刀槍相向,在生與死中選擇,可是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是悲傷的結局,都是無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圍繞這這個大沖突中,還穿插着很多小衝突,比如牛虻和他的愛人瓊瑪之間,那更是包含著錯綜複雜的矛盾,瓊瑪以爲他是告密者,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最終,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着。而正當她明白他還活着,她能夠釋然,她能夠漸漸忘記自我以往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瓊瑪之間還有政治的誤會,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賽女郎的插入,有瓊瑪另一個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爲着重重的矛盾,這一波一波的衝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這個杯具就更加的悲愴,更加的易於產生共鳴,讓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應當是最終牛虻留給愛人瓊瑪的遺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寫照——不管我是活着還是已化作亡靈回城,更覺自負。

  牛虻讀後感 篇11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後投身革命。由於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僞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爲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爲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爲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基督宗教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着濃濃的父愛。13年後,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着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捨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後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着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爲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着失去。因爲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爲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麼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麼的重要,它關係着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後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着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爲一時的糊塗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後果,那今後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閒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雲捲雲舒。”這纔是人生的徹悟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