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學之子部 > 儒家 > 《家範》家範卷十 舅甥/舅姑/婦妾/乳母

《家範》家範卷十 舅甥/舅姑/婦妾/乳母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67W 次

嘴裏含飯,救活外甥

《家範》家範卷十 舅甥/舅姑/婦妾/乳母

【原文】秦康公之母,晉獻公之女。文公遭驪姬之難,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納文公。康公時爲太子,贈送文公於渭之陽,念母之不見也,曰:“我見舅氏,如母存焉!”故作渭陽之詩。

【譯述】秦康公的母親是晉獻公的女兒。文公遭遇驪姬之難,尚未回國,秦姬就死了。穆公收留了文公。當時康公爲太子,把舅舅文公送到渭陽,他想到母親已死,就說:“我見到了舅舅,就好象看見了我的母親一樣。”因此還寫了渭陽之詩。

【原文】漢魏郡霍諝,有人誣諝舅宋光於大將軍樑商者,以爲妄刊文章,坐系洛陽詔獄,掠考困極。諝時年十五,奏記於商,爲光訟冤,辭理明切。商高諝才志,即爲奏,原先罪,由是顯名。

【譯述】東漢魏郡有個人叫霍諝。有人在大將軍樑商那裏誣告霍諝的舅舅宋光。宋光以亂寫文章罪,被關進洛陽監獄,在嚴刑拷打之下,困苦不堪。當時霍諝年僅十五歲,就上書樑商,爲舅舅喊冤,言辭意思明白懇切。

樑商器重霍諝有才能、有志氣,便爲宋光向上邊說好話,寬恕了他的罪過。霍諝因此而出了名。

【原文】晉司空郄鑑,頰邊貯飯以活外甥周翼。鑑夢,翼爲剡令,解職而歸,席苫心喪三年。此皆舅甥之有恩者也。

【譯述】晉司空郄鑑在饑荒年月靠嘴裏含一口飯救活了外甥周翼。郄鑑去世後,周翼正擔任剡縣縣令,他辭職回家,爲舅舅服喪三年。以上這些都是舅甥之間有恩情的典範。

舅姑孝順公婆如父母

【原文】晏子稱:“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

【譯述】晏子說:“婆婆慈祥而有威信,媳婦聽話而又溫婉,是禮法中最好的表現。”

【原文】《禮》:“子婦有勤勞之事,雖甚愛之,姑縱之而寧數休之。子婦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後怒之;不可怒,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

【譯述】《禮記》說:“婆婆雖然疼愛兒媳,但還是要讓她去辛勤勞作,不能捨不得讓她幹活,實在不得已,可以讓她在幹活時多休息幾次,不要累壞了身體就可以了。兒媳婦不孝敬公婆,公婆不要生氣,也不要怨恨,先教育她。如果教育不聽,然後再訓斥她。訓斥也不起作用,就讓兒子休掉她,但不表明她的失禮之罪。

【原文】季康子問於公父文伯之母曰:“主亦有以語肥也?”對曰:“吾聞之先姑曰:‘君子能勞,後世有繼。’子夏聞之,曰:‘善哉!’商聞之曰:‘古之嫁者,不及舅姑,謂之不幸。’夫婦,學於舅姑者,禮也。”

【譯述】季康子問公父文伯的母親:“您有話要告訴我嗎?”回答說:“我聽我婆婆說:‘君子如果能任勞任怨,子孫後代就會興旺發達。’子夏聽後說:‘對啊!’商曾聽說:‘古代女子出嫁,如果沒有公婆,就是不幸。’所以,兒媳婦必須向公婆學習做人的道理,這是禮法所規定的。”

【原文】唐禮部尚書王珪子敬直,尚南平公主。禮有婦見舅姑之儀,自近代,公主出降,此禮皆廢。珪曰:“今主上欽明,動循法制,吾受公主謁見,豈爲身榮,所以成國家之美耳!”遂與其妻就席而坐,令公主親執笲,行盥饋之道,禮成而退。是後,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備婦禮,自珪始也。

【譯述】唐代禮部尚書王珪的兒子王敬直娶南平公主爲妻。從前禮法中本有媳婦拜見公婆的儀式,可是到了後來,公主出嫁後拜見公婆的禮節就廢止了。王敬直與南平公主結婚時,王珪說:“如今皇上英明,所有的事都依據法律,我接受公主的拜謁,並不是爲了自己的虛榮,而是要成全國家的美德。”於是王珪就與妻子坐在首席上,讓公主親自拿着笲,履行盥洗和獻飯等拜見公婆的儀式,公主行禮完畢後才退下。此後,公主出嫁,只要公婆健在,就要行拜見公婆的禮儀,這個禮儀的施行始於王珪。

婦不與公婆辯曲直

【原文】《內則》:婦事舅姑,與子事父母略同。

舅沒則姑老,冢婦所祭祀賓客,每事必請於姑,介婦請於冢婦。舅姑使冢婦,毋怠、不友、無禮於介婦。舅姑若使介婦,無敢敵耦於冢婦,不敢並行,不敢並命,不敢並坐。

凡婦不命運私室,不敢退。婦將有事,大小必請於舅姑。子婦無私貨,無私蓄,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芷蘭,則受而獻諸舅姑。舅姑受之則喜,如新受賜。若反賜之,則辭。不得命,如更受賜,藏以待乏。婦若有私親兄弟,將與之,則必復請其故,賜而後與之。

【譯述】《內則》說:媳婦侍奉公婆,跟兒子侍奉父母基本相同。公公死後,婆婆老了之後,婆婆不再管理家事。接管家政的長子媳婦,不論是舉行祭祀,還是招待賓客,大小事情都要向婆婆請示,介婦又要向長子媳婦請示。公婆教育長子媳婦不能怠慢介婦,不能對介婦無禮、不友好。公婆指使介婦,介婦更不能驕傲,不可跟長子媳婦相比,不敢和她一樣向別人發號施令,也不能和她坐在一起。

婆婆未叫媳婦回房,媳婦就不敢回房休息。媳婦若有私事,不論事情大小,都要報告公婆。媳婦不能有自己的錢財、積蓄、器物,不能向他人借東西,也不能私自送給別人東西。有人送給媳婦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芷蘭等東西,媳婦接受後就要交給公婆。公婆得到後很高興,如同自己得到了饋贈一樣。如果公婆將那些東西再送給媳婦,媳婦就要拒絕接受。實在推辭不掉,就要像重新接受公婆賜物一樣,將它收藏起來,留待缺乏時再拿出來用。媳婦如果有親戚、兄弟,想把這些禮物送給親戚、兄弟,一定要重新請示公婆,公婆再次賞賜自己之後,才能去送。

【原文】曹大家《女戒》曰:舅姑之意豈可失哉?固莫尚於曲從矣!姑雲不爾而是,固宜從命;姑云爾而非,猶宜順命。勿得違戾是非,爭分曲直,此則所謂曲從矣。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

【譯述】曹大家《女戒》說:“公婆的意願怎麼能夠違拗呢?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曲從!婆婆說不要這樣,說對了,本當聽從;婆婆說這樣,但說錯了,也應當聽從。不要和公婆爭辯是非曲直,只能一味地順從,這就是所謂的“曲從”。所以《女憲》說:“媳婦如果能夠順從公婆,怎麼不可以獎賞她呢?”

【原文】漢廣漢姜詩妻,同郡龐盛之女也。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篤,母好飲江水,去舍六七裏,妻常沂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妻乃寄止鄰舍,晝夜紡績,市珍羞,使鄰母以意自遺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問鄰母,鄰母具對。姑感慚呼還,恩養愈謹。其子後因遠汲溺死,妻恐姑哀傷,不敢言,而託以行學不在。

【譯述】東漢時廣漢人姜詩的妻子,是同郡龐盛的女兒。姜詩侍奉母親非常孝順,妻子侍奉婆婆尤其溫順。薑母喜歡喝江水,但那條江離家有六七裏遠,姜詩妻子常常去打江水。有一次姜妻去打水,遇到大風,沒有按時回來。薑母口渴,姜詩責備妻子並將她趕出家門。姜妻便寄居附近的一戶人家家裏,晝夜紡紗織布,用掙來的錢購買珍貴的食物,讓鄰居老太太以自己的名義送給婆婆。這樣持續了很長時間,婆婆感到奇怪,就詢問鄰居老太太到底怎麼回事,鄰居老太太如實相告。婆婆聽後非常感動,而且覺得有些對不住她,就將姜妻接回了家。姜妻贍養婆婆更加恭謹。她的兒子因爲到遠處打水被水淹死,姜妻擔心婆婆爲此哀傷,就不敢說出真情,謊稱他到外邊求學去了。

【原文】河南樂羊子,從學七年不反,妻常躬勤養姑。嘗有它舍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姑怪,問其故。妻曰:“自傷居貧,使食它肉。”姑竟棄之。然則舅姑有過,婦亦可幾諫也。

【譯述】河南的樂羊子,到外邊求學,七年不回家,妻子在家辛勤地贍養婆婆。有一次別人家的一隻雞誤入她家的園中,婆婆悄悄將它殺掉燉了吃。樂羊子的妻子不吃雞肉,反而哭泣。婆婆感到奇怪,問她爲什麼。她說:“我自慚家裏貧窮,讓您吃他人的雞肉。”婆婆聽後就將雞丟棄了。如此說來,公婆如果有過錯,媳婦也可以勸諫。

【原文】後魏樂部郎胡長命妻張氏,事姑王氏甚謹。太安中,京師禁酒,張以姑老且患,私爲醞之,爲有司所糾。王氏詣曹,自首由己私釀。張氏曰:“姑老抱患,張主家事,姑不知釀。”主司不知所處。平原王陸麗以狀奏,文成義而赦之。

【譯述】後魏樂部郎胡長命的妻子張氏,侍奉婆婆王氏非常恭謹。太安年間,京師規定不準賣酒。張氏因爲婆婆上年紀了,而且有病,就悄悄在家裏爲婆婆釀酒,結果被官府抓獲。婆婆王氏親自到官府,說酒是她自己釀的,與媳婦沒關係。可媳婦張氏卻說:“我婆婆年老有病,是我主持家事,婆婆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斷案的人竟不知該怎麼處置。平原王陸麗將這件事寫成奏章上奏,文成爲她們婆媳之間的恩義之舉所感動,就赦免了她們。

【原文】唐鄭義宗妻廬氏,略涉書史,事舅姑甚得婦道。嘗夜有強盜數十人,持杖鼓譟,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竄,唯有姑獨在堂。廬冒白刃,往至姑側,爲賊捶擊,幾至於死。賊去後,家人問,何獨不懼?廬氏曰:“人所以異禽獸者,以其有仁義也。鄰里有急,尚相赴救,況在於姑而可委棄?若萬一危禍,豈宜獨生!”其姑每雲:“古人稱,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吾今乃知廬新婦之心矣!”若廬氏者,可謂能知義矣。

【譯述】唐代鄭義宗的妻子廬氏,略通書史,她侍奉公婆,很符合婦道。有一天黑夜,幾十名強盜手持棍棒,喊叫着翻牆而入。家裏人都逃走了,只有婆婆一人在廳堂。廬氏冒着強盜的刀劍,跑到婆婆身邊,差點被賊寇打死。強盜退走,家人問廬氏爲什麼不怕?廬氏回答說:“人之所以不同於禽獸,是因爲人懂得仁義道德。鄰居家如果有危急情況,尚且能相救,況且是自己的婆婆,怎麼能丟下不管呢?如果她遭了什麼禍患,我有何臉面活下去呢?”她的婆婆常稱讚說:“古人說歲寒然後知松柏後凋,我現在知道媳婦廬氏對我的孝心了!”像廬氏這樣的媳婦,可以稱得上是知道禮義了。

【原文】《詩》:“何彼穠矣,美王姬也。雖則王姬,亦下嫁於諸侯,車服不繫其夫,下王后一等,猶執婦道,以成肅雍之德。”

【譯述】《毛詩》說:“《何彼穠矣》這首詩,是讚美周王的女兒王姬的品德的。她雖然是王姬,卻下嫁給諸侯。她的車子和衣服都不以尊貴來壓她的夫家,而是比王后低一個等級。她是周王的女兒,仍嚴守婦道,成全恭敬和順的美德。

【原文】舜妻,堯之二女。行婦道於虞氏。

【譯述】舜的妻子是堯的兩個女兒。她們侍奉舜的家人,嚴格遵守婦道。

【原文】唐岐陽公主,憲宗之嫡女,穆宗之母妹,母懿安郭皇后,尚父子儀之孫也。適工部尚書杜悰,逮事舅姑。杜氏大族,其他宜爲婦禮者,不翅數千人。主卑委怡煩,奉上撫下,終日惕惕,屏息拜起,一同家人禮度。二十餘年,人未嘗以絲髮間指爲貴驕。承奉大族,時歲獻饋,吉凶賻助,必經親手。姑涼國太夫人寢疾,比喪及葬,主奉養,蚤夜不解帶,親自嘗藥,粥飯不經心手,一不以進。既而哭泣哀號,感動它人。彼天子之女,猶不敢失婦道,奈何臣民之女,乃敢恃其貴富以驕其舅姑?爲婦若此,爲夫者宜棄之,爲有司者治其罪可也。

【譯述】唐代岐陽公主是唐憲宗的嫡女,唐穆宗的同母妹妹。她的母親懿安郭皇后,是郭子儀的孫女。岐陽公主嫁給工部尚書杜悰,開始侍奉公婆。杜家是個大家族,除了公婆,媳婦應該對其行婦禮的人還有幾千人。公主謙卑怡順,侍奉公婆,愛撫後代,整天忙忙碌碌,行施各種禮儀,一律與家裏其他成員一樣。她在杜家二十多年,人們沒有指責過她一絲一毫的驕貴。她侍奉大家族,無論祭祀,還是操辦紅白喜事,都要親自動手。婆婆涼國夫人從臥病在牀到死,公主親自侍奉,晝夜衣不解帶,親自爲婆婆端湯送藥。等到婆婆死後,她哭泣哀號,感動他人。公主是皇帝的女兒,尚且不敢不守爲婦之道,而平民的女兒,怎麼敢憑藉富貴而怠慢公婆呢?爲人媳婦如果這樣不懂禮,丈夫應該將她拋棄,讓有關部門治她的罪。

妾妾之地位與奴婢同

【原文】《內則》:“雖婢妾,衣服飲食必後長者。”

【譯述】《內則》說:“即便是奴婢和妾,也要遵守禮法,飲食起居都要先禮讓長輩和年紀大的人,自己排在後面。”

【原文】妾事女君,猶臣事君也。尊卑殊絕,禮節宜明。是以“綠衣黃裳”,詩人所刺;慎夫人與竇後同席,袁盎引而卻之;董宏請尊丁傅,師丹劾奏其罪。皆所以防微杜漸,抑禍亂之原也。或者主母屈己以下之,猶當貶抑退避,謹守其分,況敢挾其主父與子之勢,陵慢其女君乎?

【譯述】妾侍奉嫡妻,和臣下侍奉君主是一個道理。她們的尊貴和卑下不同,禮節也要區別分明。所以“黃衣綠裳”是詩人所諷刺的;慎夫人與竇後同席而坐,袁盎就回避;董宏請尊丁傅,師丹就向皇上彈劾他的罪。這都是爲了防微杜漸,不讓禍亂在微小的地方開始萌生。即便有的嫡妻主母主動降低自己的身份,也應當謙虛退讓,謹守自己的本分。更怎麼能依仗主父和兒子的勢力,欺凌和慢待正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