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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六·武帝紀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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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歲立爲膠東王。七歲爲皇太子,母爲皇后。十六歲,後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竇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勝皆爲列侯。

《漢書》卷六·武帝紀第六

建元元年冬十月,詔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丞相綰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年八十復二算,九十復甲卒。行三銖錢。

夏四月己巳,詔曰“古之立孝,鄉里以齒,朝廷以爵,扶世導民,莫善於德。然即於鄉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順孫願自竭盡以承其親,外迫公事,內乏資財,是以孝心闕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爲復子若孫,令得身帥妻妾遂其供養之事”

五月,詔曰“河海潤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爲歲事,曲加禮”赦吳、楚七國帑輸在官者。

秋七月,詔曰“衛士轉置送迎二萬人,其省萬人。罷苑馬,以賜貧民”議立明堂。遣使者安車蒲輪,束帛加璧,徵魯申公。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趙綰坐請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自殺。丞相嬰、太尉蚡免。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三年春,河水溢於平原,大饑,人相食。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初作便門橋。秋七月,有星孛於西北。

濟川王明坐殺太傅、中傅廢遷防陵。

閩越圍東甌,東甌告急。遣中大夫嚴助持節發會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閩越走,兵還。九月丙子晦,日有蝕之。四年夏,有風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於東北。

五年春,罷三銖錢,行半兩錢。置《五經》博士。夏四月,平原君薨。五月,大蝗。

秋八月,廣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上素服五日。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秋八月,有星孛於東方,長竟天。

閩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將兵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擊之,未至,越人殺郢降,兵還。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衛尉李廣爲驍騎將軍屯雲中,中尉程不識爲車騎將軍屯雁門,六月罷。夏四月,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復七國宗室前絕屬者。

五月,詔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燭,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錯不用,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北發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穀不塞。麟、鳳在郊藪,河、洛出圖書。嗚乎,何施而臻此與。今朕獲奉宗廟,夙興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淵水,未知所濟。猗與偉與。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業休德,上參堯、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遠德,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賢良明於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鹹以書對,著之於篇,朕親覽焉”於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秋七月癸未,日有蝕之。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詔問公卿曰“朕飾子女以配單于,金幣文繡賂之甚厚,單于待命加嫚,侵盜亡已。邊境被害,朕甚閔之。今欲舉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議宜擊。

夏六月,御史大夫韓安國爲護軍將軍,衛尉李廣爲驍騎將軍,太僕公孫賀爲輕車將軍,大行王恢爲將屯將軍,太中大夫李息爲材官將軍,將三十萬衆屯馬邑谷中,誘致單于,欲襲擊之。單于入塞,覺之,走出。六月,軍罷。將軍王恢坐首謀不進,下獄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三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勃海。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後爲列侯。河水決濮陽,泛郡十六。發卒十萬救決河。起龍淵宮。

四年冬,魏其侯竇嬰有罪,棄市。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夏四月,隕霜殺草。五月,地震。赦天下。五年春正月,河間王德薨。

夏,發巴、蜀治南夷道。又發卒萬人治雁門阻險。秋七月,大風拔木。乙巳,皇后陳氏廢。捕爲巫蠱者,皆梟首。八月,螟。

徵吏民有明當時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六年冬,初算商車。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谷,殺略吏民。遣車騎將軍衛青出上谷,騎將軍公孫敖出代,輕車將軍公孫賀出雲中,驍騎將軍李廣出雁門。青至龍城,獲首虜七百級。廣、敖失師而還。詔曰“夷狄無義,所從來久。間者匈奴數寇邊境,故遣將撫師。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虜之方入,將吏新會,上下未輯。代郡將軍敖、雁門將軍廣所任不肖,校尉又背義妄行,棄軍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將率之過也。教令宣明,不能盡力,士卒之罪也。將軍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於士卒,二者並行,非仁聖之心。朕閔衆庶陷害,欲刷恥改行,復奉正義,厥路亡由。其赦雁門、代郡軍士不循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