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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七沈君理、王瑒、陸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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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是唐朝人姚思廉所著的史學作品,屬二十四史之一,是一本紀傳體史類書,凡三十六卷,記載南朝陳朝史。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陳書》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七沈君理、王瑒、陸繕,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陳書》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七沈君理、王瑒、陸繕

沈君理,字仲倫,吳興人也。祖僧畟,樑左民尚書。父巡,素與高祖相善,樑太清中爲東陽太守。侯景平後,元帝徵爲少府卿。荊州陷,蕭詧署金紫光祿大夫。

君理美風儀,博涉經史,有識鑑。起家湘東王法曹參軍。高祖鎮南徐州,巡遣君理自東陽謁於高祖,高祖器之,命尚會稽長公主,闢爲府西曹掾,稍遷中衛豫章王從事中郎,尋加明威將軍,兼尚書吏部侍郎。遷給事黃門侍郎,監吳郡。高祖受禪,拜駙馬都尉,封永安亭侯。出爲吳郡太守。是時兵革未寧,百姓荒弊,軍國之用,鹹資東境,君理招集士卒,修治器械,民下悅附,深以幹理見稱。

世祖嗣位,徵爲侍中,遷守左民尚書,未拜,爲明威將軍、丹陽尹。天嘉三年,重授左民尚書,領步兵校尉,尋改前軍將軍。四年,侯安都徙鎮江州,以本官監南徐州。六年,出爲仁威將軍、東陽太守。天康元年,以父憂去職。君理因自請往荊州迎喪柩,朝議以在位重臣,難令出境,乃遣令長兄君嚴往焉。及還,將葬,詔贈巡侍中、領軍將軍,諡曰敬子。其年起君理爲信威將軍、左衛將軍。又起爲持節、都督東衡、衡二州諸軍事、仁威將軍、東衡州刺史,領始興內史。又起爲明威將軍、中書令。前後奪情者三,並不就。

太建元年,服闋,除太子詹事,行東宮事,遷吏部尚書。二年,高宗以君理女爲皇太子妃,賜爵望蔡縣侯,邑五百戶。四年,加侍中。五年,遷尚書右僕射,領吏部,侍中如故。其年有疾,輿駕親臨視,九月卒,時年四十九。詔贈侍中、太子少傅。喪事所須,隨由資給。重贈翊左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如故。諡曰貞憲。君理子遵儉早卒,以弟君高子遵禮爲嗣。

君理第五叔邁,亦方正有幹局,仕樑爲尚書金部郎。永定中,累遷中書侍郎。天嘉中,歷太僕、廷尉,出爲鎮東始興王長史、會稽郡丞,行東揚州事。光大元年,除尚書吏部郎。太建元年,遷爲通直散騎常侍,侍東宮。二年卒,時年五十二,贈散騎常侍。

君理第六弟君高,字季高,少知名,性剛直,有吏能。以家門外戚,早居清顯,歷太子舍人、洗馬、中舍人、高宗司空府從事中郎、廷尉卿。太建元年,東境大水,百姓飢弊,乃以君高爲貞威將軍、吳令。尋除太子中庶子、尚書吏部郎、衛尉卿。出爲宣遠將軍、平南長沙王長史、南海太守,行廣州事。以女爲王妃,固辭不行,復爲衛尉卿。八年,詔授持節、都督廣等十八州諸軍事、寧遠將軍、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嶺南俚、獠世相攻伐,君高本文吏,無武幹,推心撫御,甚得民和。十年,卒於官,時年四十七。贈散騎常侍,諡曰祁子。

王瑒,字子璵,司空衝之第十二子也。沈靜有器局,美風儀,舉止醞藉。樑大同中,起家祕書郎,遷太子洗馬。元帝承製,徵爲中書侍郎,直殿省,仍掌相府管記。出爲東宮內史,遷太子中庶子。丁所生母憂,歸於丹陽。江陵陷,梁敬帝承製,除仁威將軍、尚書吏部郎中。貞陽侯僣位,以敬帝爲太子,授瑒散騎常侍,侍東宮。尋遷長史兼侍中。

高祖入輔,以爲司徒左長史。永定元年,遷守五兵尚書。世祖嗣位,授散騎常侍,領太子庶子,侍東宮。遷領左驍騎將軍、太子中庶子,常侍、侍中如故。瑒爲侍中六載,父衝嘗爲瑒辭領中庶子,世祖顧謂衝曰:"所以久留瑒於承華,政欲使太子微有瑒風法耳。"廢帝嗣位,以侍中領左驍騎將軍。光大元年,以父憂去職。

高宗即位,太建元年,復除侍中,領左驍騎將軍。遷度支尚書,領羽林監。出爲信威將軍、雲麾始興王長史,行州府事。未行,遷中書令,尋加散騎常侍,除吏部尚書,常侍如故。瑒性寬和,及居選職,務在清靜,謹守文案,無所抑揚。尋授尚書右僕射,未拜,加侍中,遷左僕射,參掌選事,侍中如故。瑒兄弟三十餘人,居家篤睦,每歲時饋遺,遍及近親,敦誘諸弟,並稟其規訓。太建八年卒,時年五十四。贈侍中、特進、護軍將軍。喪事隨所資給。諡曰光子。

瑒第十三弟瑜,字子珪,亦知名,美容儀,早歷清顯,年三十,官至侍中。永定元年,使於齊,以陳郡袁憲爲副,齊以王琳之故,執而囚之。齊文宣帝每行,載死囚以從,齊人呼曰"供御囚",每有他怒,則召殺之,以快其意。瑜及憲並危殆者數矣,齊僕射楊遵彥憫其無辜,每救護之。天嘉二年還朝,詔復侍中,頃之卒,時年四十。贈本官,諡曰貞子。

陸繕,字士繻,吳郡吳人也。祖惠曉,齊太常卿。父任,樑御史中丞。繕幼有志尚,以雅正知名。起家樑宣惠武陵王法曹參軍。承聖中,授中書侍郎,掌東宮管記。江陵陷,繕微服遁還京師。紹泰元年,除司徒右長史,御史中丞,以父任所終,固辭不就。高祖引繕爲司徒司馬,遷給事黃門侍郎、領步兵校尉、通直散騎常侍,兼侍中。永定元年,遷侍中。時留異擁割東陽,新安人向文政與異連結,因據本郡,朝廷以繕爲貞威將軍、新安太守。

世祖嗣位,徵爲太子中庶子,領步兵校尉,掌東宮管記。繕儀表端麗,進退閒雅,世祖使太子諸王鹹取則焉。其趨步躡履,皆令習繕規矩。除尚書吏部郎中,步兵如故,仍侍東宮。陳寶應平後,出爲貞毅將軍、建安太守。秩滿,爲散騎常侍、御史中丞,猶以父之所終,固辭,不許,乃權換廨宇徙居之。

太建初,遷度支尚書、侍中、太子詹事,行東宮事,領揚州大中正。及太子親蒞庶政,解行事,加散騎常侍,改加侍中。遷尚書右僕射,尋遷左僕射,參掌選事,侍中如故。更爲尚書僕射,領前將軍。重授左僕射,領揚州大中正,別敕令與徐陵等七人蔘議政事。十二年卒,時年六十三。贈侍中、特進、金紫光祿大夫,諡曰安子。太子以繕東宮舊臣,特賜祖奠。

繕子辯惠,年數歲,詔引入殿內,辯惠應對進止有父風,高宗因賜名辯惠,字敬仁雲。

繕兄子見賢,亦方雅,高宗爲揚州牧,乃以爲治中從事史,深被知遇。歷給事黃門侍郎,長沙、鄱陽二王長史,帶尋陽太守,少府卿。太建十年卒,時年五十。贈廷尉卿,諡曰平子。

史臣曰:夫衣冠雅道,廊廟嘉猷,諒以操履敦修,局宇詳正。經曰"容止可觀",《詩》言"其儀罔忒",彼三子者,其有斯風焉。

作者簡介

姚思廉(公元557年~公元637年)字簡之,本名簡,以字行,雍州萬年(今陝西西安)人。父姚察,在樑朝以文才著稱。陳時任吏部尚書,領大著作。

陳滅後入隋,任祕書丞,隋文帝楊堅命他繼續修撰早已着手的樑、陳兩代歷史。史稱其“學兼儒史,見重於三代”。

大業二年(公元606年)姚察死,遺囑思廉繼續完成這兩部史書。貞觀初,姚思廉任著作郎、弘文館學士。後官至散騎常侍。三年(公元629年),奉詔撰樑、陳二史。

姚察及姚思廉父子雖爲史學家,但都有較深厚的文字素養,於史文撰著方面,文字簡潔樸素,力戒追求辭藻的華麗與浮泛,繼承了司馬遷及班固的文風與筆法,在南朝諸史中是難能可貴的。唐姚思廉奉敕撰。劉知幾《史通》謂貞觀初,思廉奉詔撰成二史,彌歷九載,方始畢功。而曾鞏《校上序》謂姚察錄樑、陳之事,其書未就,屬子思廉繼其業。

武德五年,思廉受詔爲《陳書》。貞觀三年,論撰於祕書內省。十年正月壬子,始上之。是思廉編緝之功,固不止於九載矣。知幾又謂《陳史》初有顧野王、傅縡各爲撰史學士,太建初中書郎陸瓊續撰諸篇,姚察就加刪改。是察之修史,實兼採三家。考《隋書·經籍志》有顧野王《陳書》三卷、傅縡《陳書》三卷、陸瓊《陳書》四十二卷,殆即察所據之本。而思廉爲《傅縡》、《陸瓊》傳詳述撰著,獨不言其修史,篇第殊爲疏略。至《顧野王傳》,稱其撰《國史紀傳》二百卷,與《隋志》卷帙不符。則疑《隋志》舛訛,思廉所記得其真也。《察傳》見二十七卷,載其撰樑、陳二史事甚詳。是書爲奉詔所修,不同私撰。故不用《序傳》之例,無庸以變古爲嫌。

惟察陳亡入隋,爲祕書丞、北絳郡開國公,與同時江總、袁憲諸人並稽首新朝,歷踐華秩,而仍列傳於《陳書》。揆以史例,失限斷矣。且江總何人,乃取與其父合傳,尤屬自污。觀李商隱《贈杜牧詩》有“前身應是樑江總”句,乃藉以相譽。豈總之爲人,唐時尚未論定耶?書中惟二卷、三卷題陳吏部尚書姚察,他卷則俱稱史臣。蓋察先纂《梁書》,此書僅成二卷,其餘皆思廉所補撰。今讀其列傳,體例秩然,出於一手。不似《梁書》之參差,亦以此也。惟其中記傳年月,間有牴牾,不能不謂之疵累。然諸史皆然,亦不能獨責此書矣。

作品鑑賞

從《陳書》中,我們只見到有兩卷本紀的後論署爲“陳吏部尚書姚察曰”,說明姚察在陳史撰述方面遺留給姚思廉的舊稿比樑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陳書》,主要是參考了陳朝史官陸瓊、顧野王、傅縡等人有關陳史的撰述。

《陳書》在內容上和文字上都趕不上《梁書》,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學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陳朝時期各方面狀況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說:陳朝的特點就是苟且偷安,它沒有什麼“風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爲後世效仿的。這話說得大致是不錯的。但是,《陳書》所記載的`歷史內容,有些還是有意義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鞏、清朝的趙翼都認爲;《陳書》在記述陳朝“其始之所以興”“其終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陳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陳後主的“躭荒爲長夜之飲,嬖寵同豔妻之孽”方面,還是有它的歷史價值的。另外,《陳書·皇后傳》記後主張貴妃干預朝政,“內外宗族,多被引用”;《江總傳》記江總位當權宰,不持政務,只是天天同一些人陪着陳後主在後庭遊宴,時人把他們稱爲“狎客”。這對於後人瞭解陳朝末年的政治腐敗,提供了生動的材料。

《文學·何之元傳》載何之元所撰《樑典》一書的序文,在史學上是一篇有一定價值的文章。《樑典》已不存,但今人可以從這篇序文中瞭解這部書的體裁、體例和內容。序文說,“開此一書,分爲六意”,即《追述》《太平》《敘亂》《世祖》《敬帝》《後嗣主》。它還引用史學家臧榮緒的話說:“史無裁斷,猶起居注耳。”這也是史學史上的寶貴的思想遺產之一。《陳書》在總體上雖不如《梁書》,但它在編次上卻有超過後者的地方,顯得更加嚴謹、合理。以上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

最後講講在閱讀《梁書》《陳書》時需要注意到的幾個問題。

(一)要注意到魏徵爲《梁書》《陳書》所撰寫的總論。唐太宗詔修樑、陳、齊、周、隋五代史時,房玄齡和魏徵爲總監修,而諸史總論都出於魏徵之手。《梁書》總論在卷六《帝紀》之末;《陳書》總論也在卷六《帝紀》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傳》之末,他對陳後主、張貴妃等人腐朽生活還作了史實上的補充,間或也有議論。閱讀魏徵寫的總論,可以作爲從宏觀方面把握和分析樑、陳二代歷史的參考。

一般地說,魏徵的見識要高於姚氏父子,這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因爲前者是用政治家的眼光來評論歷史的。不過在文體上,魏徵史論仍然沿襲六朝以來的四六對仗的駢體文;而姚氏父子(尤其是姚察)卻能在駢體文盛行的時代以散文作史論,這是他們在文風上超出魏徵的地方,而且對唐中葉古文運動的興起也不能沒有影響。

(二)閱讀《梁書》《陳書》,還要注意把它們同李延壽撰的《南史》進行比較。《南史》是在《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的基礎上改寫而成的,不僅增加了一些新的材料,而且矯正了原書中的許多曲筆,同時還使這四部史書所敘述的歷史連貫起來。以曲筆而論,《梁書》對梁元帝的猜忌、兇殘,徐妃的淫穢,臨川王蕭宏的恣意聚斂、懦弱無能等等,都加以迴護,曲筆不書。

《陳書》爲統治者避諱的地方也很多,典型的例子是《劉師知傳》對劉師知幫助陳武帝殺死梁敬帝一事隻字不提。這些,在《南史》中大多得到矯正。所以這種比較、對讀,是很必要的。順便說說,讀《宋書》《南齊書》也應參照《南史》來讀,其中情況與上面說的多有類似之處。

(三)深入閱讀《梁書》《陳書》,還應參考《隋書》的志。這是因爲,《隋書》的志包含了樑、陳、齊、周、隋五個朝代典章制度的沿革流變,對於瞭解這五個朝代的歷史來說,是非讀不可的。